古代志怪故事之232(周潔等兩篇,出自稽神錄等)

(1)霍丘縣令周潔,甲辰年罷官後在淮河一帶遊歷。當時百姓正鬧饑荒,哪裡也沒有旅店,周潔無處投宿。有一天,他登高遠望,遠遠看見有個村莊有炊煙,就直奔村莊而去。到了一個屋前,敲了半天門,一個女子開了門。周潔說要投宿,女子說:“家裡沒糧,老少都病了,沒法待客,只有堂屋中的一張空床,你看能住嗎?”周潔就住了下來。那女子在周潔面前侍立著,不大一會兒,女子的妹妹也出來了,只是躲在姐姐背後看不見面孔。周潔自己帶著食物,就拿出兩隻餅給了兩個女子,她們拿著餅進了裡屋,關上門睡下,再也聽不到聲音,周潔心裡也有點害怕。天亮後周潔要去時,招呼兩個女的以便辭別,但喊了幾次裡屋沒有人應,周就破門而入,只見滿屋都堆滿了死人屍體,都已朽爛,只有那女子看來像死了十多天,她的妹妹臉部已經乾枯了,兩隻餅還放在她們的胸口上。後來,周潔把這些屍體都埋葬了。

(2)晉元帝時有個某甲,出身士紳家庭。一天得急病死了,被人帶上天去,拜見司命。司命又推究校驗,計算某甲的壽歷沒盡,不應該冤枉召來。管事的下令將其遣返。某甲患腳病特別疼,不能走,沒法回去。管事的幾個人都挺發愁,商量說:“某甲假如因為腳病最後不能回去,我們就得承擔冤枉他人的罪名。”於是一起向司命彙報。司命想了很久,說:“方才新召來的胡人康乙,在西門外住,這個人應當立即死,他的腳很健康,讓他們二人換腳,彼此都沒有什麼損失。”管事的接受了這個命令,回來就要給他們換腳。那胡人形體醜陋,腳更難看,某甲怎麼也不肯換。管事的說:“你假如不換腳,就得長留此間了。”某甲不得已,只好服從。管事的讓他倆閉上眼睛,很快,他們的腳就換了過來。某甲當即被遣送回來,忽然間就活了。他一一向家人說了。脫鞋一看,果然是雙胡人腳,叢生的毛連結著,而且有胡臭氣。某甲本來是讀書人,愛玩手腳,但忽得這樣一雙腳,卻一點也不想看。雖然獲得再生,卻常惆悵慨嘆,幾乎想死。旁人中有認識那個胡人的,說他還沒有出殯,家住附近茄子浦。某甲親自去看那胡人屍體,果然看見自己的腳附在他的身上。正要殯殮,親屬們對著屍體哭。胡人的兒子對父親很有感情,每當初一過節時,由於悲思過度,他都要跑到某甲家,抱住他的腳號啕大哭。走路時偶然相遇,胡兒也要拽住他啼哭。因此,某甲每次出入家時,總要讓人守住門,以防胡兒。某甲一輩子厭惡那雙髒腳,未曾高興地看過。即使在三伏盛夏,也定要穿好幾層衣服,不讓它露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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