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神塔那托斯70597830
商鞅在秦国实行之法,并非善法。而是恶法。下面详尽解析。
一、法治的头号死敌
世人皆知,诸子百家中,最提倡法治的是法家。事实却恰恰相反:
法家所谓之法,就是通过赏赐和诛杀,使人民致死为君主效忠——“善治者,塞民以法。使民之见战,如饿狼之见肉也”,“怯民使以刑,必勇。勇民使以赏,必死。怯民勇,勇民死,必王。”最终是 “赏使之忘死,威使之苦生。出死而为上用。”使“苦生忘死”的人民皆死于法令。
若以法作为奴役人民和捍卫君权的手段,是极端的人治——治人(整死你,治死你)。
在诸子百家中,法治思想最完善的当属儒家。孔子提倡立法为民,司法独立,疑罪从无,不罪无辜的思想,已具备了法治的基本雏形。而法家则是法治的死敌。
二、儒以文乱法
《商君书-去强》有曰:“诗、书、礼、乐、廉、耻、孝、悌、仁、智。国有十善,上无使战。”韩非谓之:“儒以文乱法。”
法家只允许青年男女就近结婚,反对娶外乡女子。在法家眼里,婚姻的唯一职能,是生产下一代的耕战之民。为下一代君主致死尽忠。若与外乡缔结姻亲,难免探亲,民越乡而交。就会耽搁耕战,就影响专心为君主尽忠。
而《诗经》中的《关雎》、《卷耳》等篇,无疑是在告诉人们,致死为君主尽忠并不是人民生存的唯一价值。人世间还有美好的爱情。人民便会有一颗“不安分”的心。
而《尚书》中,疑罪从无,利用被告的无罪推定论。则与法家的“刑用于将过”针锋相对。这无疑是在煽动人民群众,质疑秦国推行的是恶法、王法。
儒家十分重视音乐,认为音乐可以明礼仪,善民心,养民性,讴歌爱情,陶冶情操,移风易俗。而法家反对诗书礼乐,有充分的依据。在李连杰主演的电影《狼犬丹尼》中,丹尼原本黑老大巴特尔手下的一条狼犬,一个杀人工具,没有思想,没有情感,唯有凶残。后来无意间遇到了盲人钢琴调音师山姆及其女儿维多利亚,并接触了音乐。终于使他从行尸走肉,回归到人类。使他知晓世间有爱,有更美好的生活。
鄙人以前虽读过《商君书》和《韩非子》,却一直没有真正理解法家的“国有十善,上无使战”和“儒以文乱法。”直到看过《狼犬丹尼》后,才真正理解法家此论的真谛。
巴特尔驯养的狼犬丹尼最终被音乐拯救,便是“儒以文乱法”,导致“愚民”失败的一个反面教材。
唯有阉割掉一切诗书礼乐,仁义廉耻,才是使人民成为永远无法被拯救的狼犬,君主才能高枕无忧,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三、弱民与愚民
《商君书-弱民》有曰:“民辱则贵爵,民弱则尊官,民贫则重赏。”除了使人民辱、弱、贫外,还有更加邪恶的愚。
法家的愚民思想源自老子:“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使民无欲无知。”又曰:“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
但老子的愚民不仅仅针对人民,而是在愚民的同时,还愚己:“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遗。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
在愚己的同时,又愚君:“以智治,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老子之愚,是使人类回归纯真质朴的自然本性,反对以智术治国。却被法家篡改为禁锢思想,限制言论,使人民愚昧无知。并且,法家即不愚己,更不愚君,单单愚民。
老子的愚民思想原本是十分精华,被商鞅全部剔除,又添加了几分糟粕——“民愚则易治”,“民愚,则君以智而王”,“民不贵学则愚,愚则无外交。”
韩非则继承和发扬了商鞅的愚民思想——“智者不以言教,而慧者不以藏书”,“民不越乡而交,贵贱不向逾,愚智提衡而立。治之至也”,“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行。”
在法家看来,愚民是比刑法更重要、更有效的奴役人民的手段和工具。可以有效地预防“国有十善,上无使战”和“儒以文乱法。”杜绝《狼犬丹尼》中的一幕重演。最终使人民成为行尸走肉,任由君主驱使。
四、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商鞅尚奸,行恶政。辱民、贫民、弱民、愚民。为何《史记》记载,商鞅变法后,秦民大悦?
在电影《电锯惊魂》中,竖锯劫持了一男一女。给二人头上戴上了特制的机关。然后是竖锯的广播:二人要割肉称重,在规定时间内,谁割的肉多。谁就可以活下来,而对方会被头戴的机关穿脑而死。一开始男子割自己肚皮上的肉。眼看时间快到了,女的奋力砍下自己的胳膊,扔进天平里。女的终于保住了性命。而男子则被机关穿脑而死。女子被救后,则说“我要感谢竖锯,是他救了我。”
商鞅变法后,大悦的秦民,以及《电锯惊魂》中,砍掉自己胳膊,而活下来的女子,都把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展现的淋漓尽致。
《商君书.说民》谓之:任奸,则民亲其制。
《商君书-去强》谓之:重罚轻赏,则上爱民,民死上;重赏轻罚,则上不爱民,民不死上。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应改名商鞅综合征。
五、耕战
耕战是商鞅变法的基本国策, 且看其耕战之奇计:
1、耕
在《垦令》篇中,为了让百姓专心耕地,必须剔除人民耳之所听,目之所视。让他们眼睛不乱看,耳朵不乱听,嘴巴不闲聊。
这不禁让人想起了毛驴拉磨时,为了让驴专心致志,就把它的眼睛蒙上。法家比驴的主人虑事更加周全。不但蒙上人民的眼睛,还要封住嘴巴,塞住耳朵。
商鞅此论并非夸大其辞。在《狼犬丹尼》中,黑老大巴特尔在一次行动之前,告诉丹尼专心盯着眼前的红灯,红灯亮起后,就立即冲进来助战。丹尼却在无意间,遇到了钢琴调音师山姆,在山姆的“引诱”之下,试着按了几下钢琴。结果红灯亮起后,他却浑然不知。当冲进去助战之时,“第三次世界大战”已经结束,老大和几个手下满身是血。
由此可见,若要更好地捍卫君权,必须灭人性,绝人欲。使人民“意必壹。”
2、战
在《画策》篇中,为了实现“民之见战,如饿狼之见肉。”必须将战士们的兄弟、父母、妻儿扣留为人质。士兵若不在战场上致使为君主尽忠,那他的骨肉至亲便会“离法失令,乡治之,行间无所逃,迁徙无所入。”
在耕战国策之下,政府如同劫匪强盗,整个秦国如同炼狱。人民在这炼狱之中,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法家捍卫君权的手段,令人不寒而栗:将人民100条生路中的99条全部堵死,只留一条——致使为君主尽忠。法家邪恶的、反人类的本质昭然若揭。
八、高效
《商君书-开塞》有曰:“刑用于将过,则大奸不生。刑加于罪所终,则奸不去。”韩非谓之:“禁奸于未萌。”
依商鞅之言,周克华为什么能杀人放火。就是因为没有做到“刑用于将过,禁奸于未萌。”若周克华在幼儿园时,就把他枪毙,他就无法作恶了。
于是,法家积极推行告奸与连坐制度。一人犯罪,诛连十户,夷灭三族。告奸者可免罪。只有如此,政府才能更加高效:“有奸必告之。治国贵下断:十里断弱,五里断强。断君弱,断官强,断家王”,从而“治不听君,民不从官。君主不躬于事,而禁奸于未萌。”君主固然轻松自在,但人民却互相告发,互相监视,生活在恐惧之中。
法家之高效,真令人不寒而栗。易中天老师称:法家是杀人的刀。
总之,商鞅所推行之法,是恶法。法家思想更是民主、法治、宪政的头号死敌。法家思想不灭,中华民族不兴!
杨朱学派
法家思想的精华用八字总结:中央集权、与时俱进,因此法家思想总是跟着时代的需要在不断地进化的。商鞅之法对于战争时期的秦国是最善之法,对于和平建设时期的秦朝是暴法;如果李斯有卫鞅之能,能及时根据主要矛盾的变化而修正秦法,那么秦朝岂能二世而亡?
商鞅之法的优点有:
其一、加强中央集权统治,便于凝聚国力。商鞅收回老世族的封地及相关特权,又大力推广郡县制,将权力集中到了中央,削弱了地方的势力,使得国家可以凝聚国力扩张。
其二、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商鞅废井田制、开阡陌、土地分发给奴隶与平民,提高了百姓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业生产水平。商鞅又拆散大家族,推广小家庭,聚村落为城邑,提高了行政管理效率,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另外商鞅的农耕爵也提高了庶民百姓的生产积极性。
其三、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商鞅的军功爵是秦国百姓除了农耕以外第二条提高身份待遇的途径,斩首敌人越,军功就越多,军功越多获得的实质利益就越多,这是秦国士卒在战场上拼命的主要动力。另外商鞅又训练了新军,全部铁制武器,是一支真正的铁军。
商鞅之法的缺点有:
其一、削弱了公室力量。商鞅之法的一个主要目的是加强君权,因此王室成员的其它子弟权力很小,大权都集中在王的手中或者实权大臣手中。嬴政平定嫪毐之乱时,就不得不借助吕不韦以及王翦的力量,其它王族基本无法支持。商鞅之法的另一个突出特点是公平,因此王室子弟无功不得受爵,无大功不得承袭爵位,如此一来王室的旁支力量大大削弱, 当君主不强时,王室没有力量平叛。这也是六国复辟时,嬴氏皇族没有一个能站出来力挽狂澜的原因所在。
其二、行法十分严厉与残酷。商鞅之法的一个宗旨是重赏重罚,世人不见商鞅的重赏,但是重罚却被添油加醋的宣传了。大体而言,商鞅量刑的原则是:轻罪重罚,重罪必死;不分善恶,不论贤愚,不认功过,也不管你是有意还是无意犯法,只要犯法了一定会非死即残。
其三、超越时代太多。商鞅之法追求法治精神,一点回转的余地都没有,号称"事无巨细,皆有法式"。反观现代社会的法治,法律的漏洞很多,执法也不是很严,远远没有秦国的法治那么完善与精准,人治的空间还很大。商鞅那个时代追求完美的法治精神,超越时代太多太多,很多人是适应不了的;因此秦始皇一死,六国自由之民与复辟贵族就推翻了秦朝,变更了秦法。
大秦铁鹰剑士
商鞅变法的法是善法,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是从封建制到中央集权过度的法律,从此奠定了秦朝的地位,变法之后的秦国彻底脱胎换骨,超越了其他落后的封建制度的国家,从此在国家制度和生产关系上超越了其他国家,变成了当时独一无二的国家。
商鞅最主要的贡献是打破了按照世袭的爵位制度,严格按照军工来分封爵位,很后世的科举有异曲同工之妙,彻底调动了全国人民的积极性,彻底让秦国的军队成了虎狼之师。
国家制度上实行郡县制,打破封建制,把权力牢牢集中在中央,这从根本上奠定了中国之后两千多年的基本国家制度。
可以说商鞅的这些变革都是善法,都是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法律。
昭烈名臣
商鞅变法是在战国时期,秦孝公当政时实施的。同时期稍早一些的还有魏国的李悝变法和楚国的吴起变法。这几次变法都是在生产力的发展下,原有的土地井田制开始向私有制转变,整个社会开始分化,旧贵族和新兴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贵族地主阶级和农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的大背景下,成效卓著。
商鞅变法成效卓著,他又为何因变法而被杀?变法是好是坏?究竟动了谁的奶酪?
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有:1、颁布《法经》,并加了连坐法,轻罪重刑。2、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3、奖励耕战,生产粮食布帛多的人,可免除徭役。 根据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和田宅,废除旧世卿世禄制。4、重农抑商,以农为本。5、普遍推行郡县制,迁都咸阳,修建皇宫,加强中央集权。6、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民。编订户口,按人口收军赋。实行小家庭政策,规范社会风俗,扩大兵役和税赋来源。7、统一度量衡,颁布度量衡标准器。
一套组合拳下来,秦国的旧制度彻底被废除,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得到匹配,经济迅速发展。秦国这个战国初期私有制在七国中产生最晚,经济发展最落后的国家,逐渐称为七雄最强,为秦国统一六国打下基础。变法符合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但严重损害了旧贵族的利益。所以秦惠文王即位,为了平息旧贵族的愤怒,为了自己和老师当年被商鞅以法处置的私怨,还为了商鞅在秦民中的地位和威望太高,容易威胁少帝皇权,处死了商鞅。
但商鞅虽死,变法不变。可见秦国也找不出更优之法来取代。乱世重典,迅速崛起的背后,一定要用刀。只是屠刀向人,也会加身。如若对商鞅个人而言,严苛下多一些教化,可能会更好。但对一个锐意进取的法家人来说,也许是求仁得仁吧。
如是史社
商鞅变法虽然在秦国取得了成功,但仍然不是最善之法。
商鞅变法的优点:
商鞅变法奖励耕战的做法,使秦国迅速富足强大,解决了粮食问题,提高了军队战斗力,使秦国迅速强大起来,并不断东进,为秦国最终统一六国打下了基础。
商鞅变法使秦国百姓勇于为国而战,耻于私斗,从官员到百姓遵纪守法,不敢轻易犯法,执法不避亲贵,使国家走上了战时法制社会。
商鞅变法的缺点:
商鞅变法过于严酷,稍有犯法就受到重罚,尤其是肉刑特别残酷,动不动就割鼻,削耳等,是对人肉体的极大伤害。商鞅之法过于讲究“依法治国”,丝毫不讲人情世故,泯灭人性。
商鞅变法,百姓遵纪守法不是出于文明的自觉,而是太过惧怕,整天生活在高压状态下,不利于人性发展。
津城沐雨
万事万物都无最善最优之说,商鞅变法的出现是为了时代的需要,战国时代,礼法崩坏,各国之间人民的思想,尤其是是士大夫阶级的思想日趋顽固,僵化。
所有的统治规则都是统治阶级的个人行为,个人的私欲是无法带领国家走向强盛的,尤其是在分封制领主的权利影响巨大的情况下。
商鞅变法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秦国人民和士族的国家统治观念,由原来人治逐步的向法制方向转移,虽然刑罚在现代人看来几近苛刻,甚至有些残忍,但这样的改革是符合那个战争时代的需求的。人民的思想得到统一,政治军事权利收归中央,经济得到很大的发展。
商鞅变法的主要改革方向是军事,农业和经济。
军事方向:整编新军,武器规模化,标准化生产,配件通用,军功改革,原来军功领主所有改为由士兵本人领取 并可以继承,,实行军功爵位制度,一定程度的军功爵位可以让子女免服兵役。种种激励制度极大鼓舞士兵的参军及征伐欲望。
农业方向:鼓励开荒,新开荒土地由开荒者本人持有,且免征三年赋税。鼓励生育,鼓励移民,接纳山东六国的新居民,一律认定其新国民的身份。
农业也可挣农爵,也军爵享受同等待遇。
经济方向:鼓励经商,欢迎山东六国商人往来运货,与戎狄部落牲口交易,建立集市统一税收,统一管理。
商鞅变法涵盖的内容广泛,几乎涵盖当时上至国家,下到百姓的所有。当然由于历史的局限性,法律的制定还是有很多不合理的,但在当时的情况下,这些不合理是可以理解的。
未完待续
可frank809
商君之法之于秦国是否是善法必须结合当时秦国的具体国情——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制度是绝对的好或者绝对的坏,只有适合自身的制度才是好制度。或者我可以说得再通俗一点“管得它是白猫,还是黑猫,能逮耗子的就是好猫”。那么我们结合当时秦国的具体国情而言:秦因行商君之法由一个被诸侯视为蛮夷的贫弱小邦一跃成为天下霸主乃至一统天下,此非善乎?然秦又因行商君之法而导致二世而亡,此非恶乎?为何曾给秦国带来无上荣耀的商君之法最终却成为秦王朝的催命符?其实这点商鞅自己早有预言:新法乃战国大争之世之法,若他日秦国富强之后不能改弦易辙,那么秦之寿数未可知也。
然而正因为变法后的秦国打破了原本存在于秦国贵族和百姓之间的阶级壁垒,完全以军功晋升官爵从而为那些毫无政治根基背景的寒门子弟提供了上升空间。与此同时秦国君主和这些新提拔起来的寒门子弟组成政治联盟打压世家贵族势力,从而强化中央集权。问题在于:当这些寒门子弟晋升高位之后就在秦国催生了一个新兴的职业官僚集团。相比传统的世家贵族而言:职业官僚集团在其发迹的早期是一个朝气蓬勃的群体——因为他们没有世家贵族那样的政治根基,只能通过政绩来取得君主的青睐和百姓的认可,这时他们积极推动变法强国;然而当他们大权在握之后就日益走向变法改革的对立面。不知道他们是当真没弄明白商鞅变法的核心就是与时俱进,还是为了维护自身的既得利益而故意装不明白,总之当秦国一统天下之后当秦王朝的主要任务由乱世争霸转变为和平建设之后他们拒绝对既定政策作出调整。
很显然秦之所以二世而亡恰恰是因为违背了商鞅变法与时俱进的核心理念,而纠结于商君之法的具体条款。然而商君之法的具体条款只适用于当时当地,岂是能万代行之有效包治百病的?以此言之:商鞅变法之于秦国乃是富民强国之根基,然而即使是曾给国家带来无上荣耀的制度如果不能因时因地制宜,那么也会变成国家继续发展的阻碍。
鸿鹄高飞一举万里
商鞅之法,在现代被称为战争法。能最大限度的整合资源投入战争中,适合于国家在战争状态使用,但是却不适合和平建设时期。
从秦国的历史来看,商鞅变法把秦国带入了辉煌的燃烧模式。然而统一天下战争结束后,秦法却没有适时的改变,从战争状态进入到和平状态,从而酿成了悲剧。
秦国自立国起,强敌环伺,数百年都是在战争中度过的,国民性格有着浓厚的彪悍气息。商鞅变法后,秦国上下变得更为嗜血好战。不管是为了出人头地,还是苟且生存,都要自觉或者是不自觉的服务于战争。每个人只知耕战,不知其它。秦国的作战效率很高的虎狼之师,几乎以席卷天下之势,统一了天下。
秦国统一六国后,天下大势已定,国家重点理应以建设为主才对。秦国统治者没有认识到这一形势,仍力推商鞅制定的严苛战争法,最终引起了百姓的不满。使得“秦历二世而亡”。
可见商鞅之法,于秦国而言,没有“最善”之说,能适合实际情况才是好的。
德全不畏
商鞅之法 是战时法制 强调重邢重赏 刑罚偏重 虽然有失偏颇 但是 就大方向而言 商鞅主张 法不论心 举国上下 唯法是从 贵族犯法 与庶民同罪 举国整肃 勇于为国赴难 两千多年来 论及秦法 无不是一个苛法结论 然而 秦国之后 历朝历代 贵族欺压平民 平民被玩死者不计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