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不相信眼淚,畢業後的你是否也有這樣的辛酸!(律師篇)

日子還是跟往常一樣忙碌而充實。週末得空丸子會回家跟爸爸媽媽團聚,丸爸丸媽有時也會來看她。

工作上,丸子分到的案子不再都是最簡單的危險駕駛案和盜竊案,有時候會碰到一些比較棘手的案件。

至於小安,自從上次“以人民的名義”約飯之後,丸子有意無意間在疏遠他。一方面,她搞不清楚自己對他的感情,不確定自己是否喜歡他,或者說,不願意承認自己喜歡他,所以想冷靜冷靜看清楚自己的心;另一方面,她也完全拿不準小安對她是什麼感覺,不知道如何面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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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鴕鳥心態”不好,但是在感情中,逃避有時候的確是個好辦法。畢竟不是所有的感情問題都會有答案,就讓時間來證明一切吧。

小安也不是傻子,他當然察覺到了丸子的疏遠。這種疏遠和冷淡,比大吵一架還令人難受。但是他什麼都做不了。

臨近過年時,老張給了丸子一個交通肇事案,特別叮囑案子要儘快處理,春節放假前一定要辦結,並且要特別謹慎,因為被害人都父母在一直在鬧。

果然案子剛拿到手,還沒捂熱,被害人父母就找上丸子了。被害人父親咄咄逼人道:“我今天來找你就三件事。

第一,我們認為這不是交通肇事,是故意殺人。他車開這麼快,就是故意把我兒子撞死的!

第二,我們不接受任何調解,我就要肇事司機坐牢,重判!

第三,這案子你給我好好辦,辦仔細了,但凡有一點差池,我就去告你!把你發到網上去!

辦案以來,丸子還是第一次見到這種陣仗,說沒壓力那是騙人的。雖然被害人父母“來者不善”,她還是表示理解。畢竟,他們在交通事故中失去了唯一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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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有時候越重視就越緊張,越緊張就越容易出事。接到這個敏感案件後,丸子把手頭所有其它工作都放一邊,第一時間審查這個案子。審查後,她認為這就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沒有殺人的動機,也沒有故意的行為,跟故意殺人完全無關。肇事司機在事故發生後沒有主動報警的行為,不構成自首,但是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構成坦白,依法應予以從輕處罰。領導審批後同意她的意見。

在起草起訴書時,丸子再三確認,表述清楚了案發經過和被告人歸案經過,也寫明瞭被告人是如實供述,援引了正確的法條。但是鬼使神差的,因為腦子中一直想著“自首”這件事,她在起訴書上多寫了“系自首”三個字。

因為想把案子快點起訴掉,而且看了前面的表述和法條援引都沒問題,審批人也沒留意到顯赫的“系自首”三個字。起訴書就這樣被送到了法院和被害人近親屬手中。

被害人父親是一個有文化的人,也聘請了律師提供法律服務,他從引用的條款中知道檢察院並沒有認定被告人自首,寫了“自首”是筆誤。

但是他被痛失愛子的仇恨迷失了雙眼,覺得全世界都對不起自己。他需要找尋情緒發洩的出口。所以他抓住了這個筆誤,在X縣的論壇、網站上大肆抨擊:

檢察院司法腐敗,檢察官拿了被告人的好處所以包庇他,明明是故意殺人卻起訴他交通肇事,還認定了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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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父親的言論沒有在網上掀起什麼波瀾,因為網友們一看就知道這就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不是什麼殺人案。不過,檢察院還是很快發現了這起輿情事件。丸子知道,這一次,自己闖了大禍了。

領導就這起輿情事件召開短會後,想出的對策是找被害人父親談話,向他解釋、道歉。雖然被害人父親關於“司法黑暗、檢察官受賄”的抨擊純屬抹黑,沒有任何根據,但是檢察院這次也是犯了一個不該犯的低級錯誤,應該向被害人家屬致歉。丸子作為這次事件的責任人之一,也參與了與被害人父親的談話。

她原本以為,領導會當著被害人家屬的面把自己劈頭蓋臉罵一頓讓家屬消氣。沒想到李科長只是客觀陳述了錯誤發生的始末,然後把責任全部扛下來了。

隨後,李科長又給被害人父親耐心解釋了為什麼被告人不構成故意殺人罪。

被害人近親屬的代理律師章俊也從專業角度確認了科長這番解釋的客觀性。被害人父親雖然還是有很多的怨恨,對於案件的情況也只能表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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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被害人父親之後,李科長專門找了丸子談話。

這一次,他還是沒有批評丸子,就只是說:“這次的事我也是疏忽了。不過已經解決了,你不要太放在心上。等下記得把起訴書上的錯誤更正過來。以後仔細一點,這種案子再怎麼謹慎都不過分。”

科長的擔當和寬容,讓丸子覺得無地自容。

她覺得,如果科長把她臭罵一頓,倒讓她覺得舒坦點,至少她為自己的失誤付出了一點代價,現在這樣真的是有無法言說的難受。

因為當時辦公室只有丸子一個人,想著想著,她的眼淚就無法控制地掉了下來。

淚水中夾著不小心犯錯的懊悔,以及對當事人、對領導、對單位的愧疚。

哭了一會兒,她突然想起了科長交代的補救措施,就趕緊擦乾眼淚彌補錯誤,校正了所有起訴書上的錯字。

下班後,丸子悶悶不樂地回到了家。這是她人生中第一次難過得連飯也吃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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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上班,丸子給被害人父親打電話,為自己的失誤道歉。說到自己的錯誤時,她沒忍住哽咽了幾聲,隨後又打住。

她向被害人父親表示了對其痛失愛子心情的理解。這份理解,是丸子一開始接手這個案子時就有的,而不是在犯錯後才產生。這一點,在短暫的幾天辦案時間中,被害人家屬也是能感受得到。

所以,在接了丸子的電話之後,被害人父親那邊也泣不成聲。他為自己抹黑檢察官感到抱歉,因為痛苦實在無處排解,才會仇恨一切。最後,他也表示相信司法機關能夠公正處理案件,自己不會再做這樣的事情。

至此,丸子覺得這事才是真的解決了。但是她的心情還是久久無法平靜。

很多法官、檢察官的職業生涯中可能都出現過在法律文書上寫錯字的情況,雖然不該,但要完全避免也很難。

她覺得自己既不幸又幸運。說不幸是因為,如果只是一般的案件,她的筆誤被發現以後,更正了就可以了,不會發生這麼大的波折。但她又是幸運的,至少她的失誤沒有釀成重大輿情事件,沒有造成無法挽回的局面。

“這輩子,這樣的錯誤絕對不能再有第二次了。”丸子鄭重地告誡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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