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好声音”知识产权纠纷各方撤诉!唐德影视、灿星等和解

6月25日,唐德影视发布公告,表示公司及子公司唐德传媒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蓝巨星国际传媒有限公司(简称“蓝巨星”)、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灿星制作”)、世纪丽亮(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世纪丽亮”)共同签署了《和解协议书》,各方就与“中国好声音”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达成和解,并承诺在协议签署后及时递交撤销各相关法律程序的申请。

“中国好声音”知识产权纠纷各方撤诉!唐德影视、灿星等和解

和解协议内容包括各方同意并承诺,全部正义撤诉后,各方均不得再就上述两案在案争议向协议其他各方追究任何责任或提出任何起诉、仲裁、控告以及索赔要求。

对此,浙江卫视表示:非常乐于看到三方能够达成和解,也期待未来与本次和解的各方有深层次的合作。同时也很欣喜《中国好声音》这一受到观众广泛喜爱的节目回归,并且对中国电视综艺行业未来规则、有序、良性的发展前景更具信心。

灿星制作也表示非常高兴此次能够达成和解,且浙江卫视和灿星制作已经正式向国家广电总局提交报告:申请将已经确定于今年7月13日回归的《中国新歌声》更名为《中国好声音》。目前浙江与灿星正在耐心等待总局批复,形势比较乐观,更名只是时间问题。

另据公告显示,2016 年 6 月 7 日,唐德影视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诉前行为保全申请书》。2016 年 6 月 20 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灿星制作、世纪丽亮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宣传、推广、海 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及相关字样的节目名称。

2016 年 6 月 23 日,唐德影视就灿星制作、世纪丽亮侵害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目前,该案件尚待法院判决。

2017年5月17日,唐德影视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诉讼材料,获悉浙江广播电视集团、蓝巨星以公司、唐德传媒实施了侵害《中国好声音》电视栏目名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事由,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目前,该案件尚待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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