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 原来交的公积金怎么办?

Q 我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原来交的公积金怎么办?

A 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连续两年以上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一)办理要件:1、有效身份证明2、公积金联名卡3、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如职工公积金账户为托管状态,则无需提供)

(二)办理地点:在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和高新园区办事处设立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可以到上述五区任一办事处办理;在我市其他县区设立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应到开户地办事处办理。

(三)提取金额:职工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都可提取,并同时销户。未达到以上规定年龄的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暂时没有被新单位录用的,其个人账户将从原单位账户下转入住房公积金托管账户集中管理,待找到新单位后继续缴交。

Q 我在甘井子区用现金买了一套商品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A 答:现金购买国有土地上建造商品住房的,可以提取房主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一)办理手续:1、有效身份证明2、公积金联名卡3、配偶参与提取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4、房屋权属证书(或经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5、全额购房发票

(二)办理地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办事处。

(三)提取金额:可以提取购房行为发生日(以办理要件中的发票明示的时间为准)前一个月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且本人及配偶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房款总额。

(四)注意事项:购买规划用途为办公、商业、工业、公共配套等非住宅用房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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