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锦旗检察院业务监督管理部以服务司法改革大局为主线,积极加强与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衔接,与杭锦旗监察委员会召开联席会,会议通过了《杭锦旗人民检察院 杭锦旗监察委员会职务犯罪案件电子卷宗移送接收办法(试行)》。
该《办法》对电子卷宗制作主体、制作时间、制作范围、制作质量、图像格式等进行了全面规范,保证了职务犯罪案件在受理、审查起诉、退回补充调查各环节既移送纸质卷宗又同步移送电子卷宗,为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该《办法》的实施,成功打通了检察院与监察委员会在案件办理、移送、接收的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通道,促进案件办理的规范化、高效化,有效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在调查、审查起诉环节的办案质量和效率。(袁媛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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