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的“火眼金睛”

高速公路上的“火眼金睛”

原来,这是龙岩高支推行使用福建省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该系统是智能化的,民警肉眼无法识别的严重交通违法,集成指挥平台可以有效识别并及时预警,民警便可迅速出警、布控拦截查处,在高速公路上可谓“瓮中捉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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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的“火眼金睛”
高速公路上的“火眼金睛”

2018年6月13日,古武闽赣执法站集成指挥平台接连预警浙C2F***号小型轿车、豫K17***号重型厢式货车二部车辆悬挂假牌。经民警拦截核查,浙C2F***号小型轿车为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状态为“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驾驶员肖某面临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

豫K17***号重型厢式货车则至2016年7月便达到强制报废期限,车辆状态呈“注销”,该车驾驶员陈某经民警查询,无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信息的记录,陈某涉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报废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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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的“火眼金睛”

6月13日当天,长深闽粤省际执法站预警时速达124km/h(限速100km/h)小型轿车为无牌车辆,福建省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预警的高清照片显示该车被光盘遮挡住机动车号牌,执勤民警拦截检查该车,发现驾驶员钟某驾驶证尚在实习期内,车上无其他有准驾资格的驾驶员。

钟某涉嫌故意遮挡号牌、驾驶小型轿车行使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行驶,无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员陪同的违法行为。钟某受到罚款250元,记18分的处罚。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故钟某的机动车驾驶证还将面临被注销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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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的“火眼金睛”

再来看遮挡机动车号牌违法,2018年6月15日凌晨1时40分许,一辆使用印有“喜结良缘”黄色字体的红色皮套遮挡机动车号牌的白色宝马行经古武A线247km50m高清卡口,民警将该车拦截检查发现,驾驶员李某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员,经核查比对,李某未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民警对李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并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予以1700元罚款、扣留机动车、15天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交 警 提 示

广大司机朋友驾车上路,切记安全文明行车,千万不要做违法的事情,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文明多一点,安全就多一份,文明你我他,幸福千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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