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手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省人社厅叫您举报

从2018年7月1日起,我省执行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劳动者拿到手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呢?一起来看省人社厅相关人士在6月29日省人社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为劳动者支了哪些维权的招。

问: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后领取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何维权,发生争议时怎么办?

答: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劳动者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人社部门将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为什么2016年、2017年我省没有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因是什么?

答:依据《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四川省最低工资保障规定》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针对近年来我国面临的经济形势,2015年,人社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形势发展实际情况,稳慎把握调整节奏,将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改为每两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为此,我省将最低工资政策作了相应调整。2016年、2017年,省人社厅在全省开展了最低工资标准评估,结合评估情况,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讨论决定,2016年、2017年暂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到今年已满三年,按规定进行调整。

问: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是如何确定的呢?

答:首先是通过模型测算。按照原劳动保障部规定的利用线性回归方法数学模型测算,预测出我省2018年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为7.80%。据此,确定2018年工资指导线水平基准线在7.8%左右。

其次是三个标准的确定。一是关于基准线。2017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7.8%,按照当年职工工资增长与上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保持基本同步的原则,考虑到2017年我省经济运行虽然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但经济稳定增长的基础还不牢固,稳定增长的难度依然较大。为不过多增加企业负担,同时参照理论测算情况,我们将基准线确定为7%,比2017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中的基准线稍降0.5%。

二是关于下线。2017年,我省居民消费价格(CPI)比上年涨1.4%,今年预计控制在3%。为保障一线职工不因消费价格上涨而影响其生活水平,下线不应低于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因此,我们将下线确定为3%,与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基本持平。

三是关于上线(预警线)。考虑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状,妥善处理好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上线不宜定得太高,我们建议上线(预警线)确定为11%,比2017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中的上线(预警线)稍降1%。四是关于困难企业。2018年,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我省继续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化解过剩产能的任务仍十分繁重,停产、半停产或亏损企业可能会增多,因此,方案中明确,因生产经营持续亏损,增加职工工资确有困难的企业,通过集体协商,职工工资可以低于下线增长。

问: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对职工的工资有什么影响?

答:工资指导线是根据每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基本方式,是企业决定工资的重要参考。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水平,是企业依法自主决定工资的基本形式。每年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就是为企业与职工双方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水平的提供主要依据,企业与职工双方工资调整的意见均应围绕工资指导线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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