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的相關規定,各級教育教師的最低學歷要求為:
1.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初級中學教師、初級職業學校文化、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二、在教師資格證考試中,由於報考條件更加嚴格,對於考生的學歷要求為:
1.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2019年起提高到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2.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3.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4.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5.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並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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