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天真了!婚后买的房也不一定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先提一个问题。

如果有一个男人,在求婚时对你说——

“婚前买的房子不是我们两个人的,结了婚我再买,以证明我对你的爱,钱我都准备好了!你愿意嫁给我吗?”

别再天真了!婚后买的房也不一定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慢着!冷静分辨下,这其实是一句“正确的废话。”

现在很多人对于婚姻法都有一定的了解,知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就算离婚也是属于那一方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参与离婚财产分配。

但是你知道吗,就算是婚后购买的房子,也不一定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别再天真了!婚后买的房也不一定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里有两种情况,我们分别分析。

一、婚后直接买房

首先我们要知道,即使已经结婚,法律上还存在一个概念——婚前个人财产。这部分财产是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成立,就自然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的。

如果一方在婚后买房,但用的钱都是婚前的个人财产,而且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那么离婚时法院一般是会认定,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会分给另一半。换个角度来说,就算没有买房,离婚分割财产时也不能分割这部分婚前个人财产。

当然,如果是一方婚后贷款买的,另一方参与了还贷,离婚分配时也会适当考虑这部分贡献,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

别再天真了!婚后买的房也不一定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里也有一个例外情况,法律中还有一句规定,“但该购房行为属于投资经营的情形除外”,也就是说,如果购买的不是自住房,而是商铺,则会被法院认定为是房地产投资行为或者为家庭经营的支出,从而判定这套商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房产证上写了几个名字。

二、婚后卖房再买房

如果结婚前一方已经有了一套房子,婚后嫌小或者生活地点发生变化,因此卖掉了准备再买一套,但房产产权继续登记在一方名下,也需要注意,这虽然是婚后购买的房子,但仍旧不属于夫妻双方所共有。

其实道理很简单,买房的钱是卖房得来的,而被卖的房产,是一方的婚前财产。

别再天真了!婚后买的房也不一定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有一点确实让人难以理解,现在的房价,一年一个样,卖房的时候,手里的老房子肯定不知道涨了多少轮了,但是卖房的时候,这些增值部分,即使是结婚之后增值的部分,都和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只属于房屋的产权登记人一个人!要长点心了!

当然,和第一种情况一样,购买商铺同样是例外,这样的房子会被法院认定为投资行为,从而被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说,不要轻易相信婚后买房的甜言蜜语,除非他把你的名字写在了房产证上。

别再天真了!婚后买的房也不一定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现在的姑娘们早就不会再以物质条件来衡量婚姻,更不可能结婚时就想着离婚的事,但是,如果有人想这样套路你,至少可以毫不留情地戳穿他。

【重要法律条文】

1、《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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