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價:將居民水價調整至不低於成本水平

7月 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關於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意見》提出要完善城鎮供水價格形成機制。逐步將居民用水價格調整至不低於成本水平,非居民用水價格調整至補償成本併合理盈利水平;進一步拉大特種用水與非居民用水的價差,缺水地區二者比價原則上不低於3:1。全面推行城鎮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合理確定分檔水量和加價標準,2020年底前要全面落實到位。水價:將居民水價調整至不低於成本水平

水價:將居民水價調整至不低於成本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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