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如何開具?稅務專家亮了五招

「实务」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开具?税务专家亮了五招

「实务」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开具?税务专家亮了五招

企業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時常會遇到需要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這裡就為大家梳理一下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的常見問題。

一、什麼樣的情況下才需要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需要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包括: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

符合作廢條件是指同時具備以下情形:

(1)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2)銷售方未抄稅並且未記賬;

(3)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舉個例子:甲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於2018年1月23日向乙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一批辦公用品,乙公司當月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1000元,稅額170元。2月27日,甲公司會計將要認證時,發現專用發票上的甲公司地址開具錯誤,於是將發票退回乙公司,要求其重新開具正確的發票。此時因發票已經跨月,不能作廢,乙公司需要通過開具紅字發票處理,然後再開具正確的發票。

二、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到稅務機關辦理嗎?

不需要到稅務機關辦理,直接在稅控系統中操作即可。具體步驟如下:

(1)首先由納稅人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填開並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

(2)主管稅務機關通過網絡接收納稅人上傳的《信息表》,系統自動校驗通過後,生成帶有“紅字發票信息表編號”的《信息表》,並將信息同步至納稅人端系統中。

(3)銷售方憑稅務機關係統校驗通過的《信息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新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應與《信息表》一一對應。

(4)納稅人也可憑《信息表》電子信息或紙質資料到稅務機關對《信息表》內容進行系統校驗。”

三、《信息表》需要由購買方填開還是銷售方填開?

(1)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

已用於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中填開並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詳見附件),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後,與《信息表》一併作為記賬憑證。

(2)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未用於申報抵扣、但發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的,購買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3)銷售方開具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以及購買方未用於申報抵扣並將發票聯及抵扣聯退回的,銷售方可在新系統中填開並上傳《信息表》。銷售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舉個例子:因甲公司尚未認證,乙公司在接到甲公司重新開具發票的要求後,需要在稅控系統中填開並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乙公司的主管稅務機關通過網絡接收上傳的《信息表》,系統自動校驗通過後,會生成帶有“紅字發票信息表編號”的《信息表》,並將信息同步至乙公司的稅控系統中。乙公司取得編號之後,就可以在稅控系統開具紅字發票了。

四、稅務機關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的專用發票如何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規定:“二、稅務機關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按照一般納稅人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方法處理。”

舉個例子:如果乙公司是小規模納稅人,原發票是乙公司到稅務機關代開的,那麼應該由代開的稅務機關根據規定填開《信息表》並開具紅字發票。

五、開出來的紅字發票是要交付購買方還是銷售方自己留存?

對於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或者購買方已經認證,或者已將發票入賬,則不能將原發票退回,銷售方需要將紅字發票交付購買方,購買方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後,與《信息表》一併作為記賬憑證。

如果銷售方開具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以及購買方未用於申報抵扣並將發票聯及抵扣聯退回的,則開出來的紅字發票應該由銷售方留存,與《信息表》一併作為記賬憑證。

舉個例子:上述情況中的乙公司就不需要將紅字發票交給甲公司,而應該由開票方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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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常見問題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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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對稅控系統的操作不熟悉,可以聯繫稅控服務單位提供技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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