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2019年以來,國家相繼在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領域放出了減稅降費的一系列大招,惠及到全國各行各業。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在享受國家稅收優惠的同時,一些誤區也要儘量認清,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誤區一:2019年只有工業、商業企業的一般納稅人可以轉為小規模納稅人,營改增的行業不可以轉!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第五條規定:
2019年可選擇轉登記的納稅人,涵蓋包括營改增試點納稅人在內的所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只要符合轉登記的條件即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2019年度轉登記的條件,除了累計銷售額不超過500萬元的標準以外,沒有其他任何限制。
誤區二:2019年3月1日起,所有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均可以自願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受月銷售額標準的限制。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範圍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號)的規定:
自2019年3月1日起,住宿業,鑑證諮詢業,建築業,工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的所有小規模納稅人均可以自願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受月銷售額標準的限制。
誤區三:增值稅免稅額度由原來月3萬元(或者季度9萬元)提高至月銷售額10萬元(或者季度30萬元),也適用於一般納稅人企業。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第一條規定: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下同)的,免徵增值稅。
誤區四:對於實行差額徵收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企業,以差額前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月不到10萬元(季度不到30萬元)免徵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第二條規定:
對於實行差額徵收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企業,以差額後的銷售額來確定是否可以享受月不到10萬元(季度不到30萬元)免徵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中的“免稅銷售額”相關欄次,填寫差額後的銷售額。
誤區五: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或者季度30萬元)免徵增值稅,這裡的銷售額包括開具的專用發票也免徵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第十條規定:
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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