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後有什麼會不一樣?

小規模納稅人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後有什麼會不一樣?

今天就為大家講解一下小規模納稅人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後有什麼會不一樣?


小規模納稅人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後有什麼會不一樣?

稅率與徵收率


小規模納稅人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後,由適用3%、5%徵收率,變為適用13%、9%、6%、0%幾檔稅率,一些特殊業務還可以按簡易辦法徵收,簡易徵收方式下適用徵收率,可適用3%和5% 。
申報期限變了
由原來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選擇按月申報,也可以選擇按季申報,變為一般納稅人按月申報。
計稅方式變了

由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變為一般納稅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等特定應稅行為的一般納稅人也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


發票開具變了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或服務等,一般只能自行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特定行業或情形可以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除外),不符合特定行業或情形需要去稅務機關代開專用發票,只能按徵收率開具。
特殊情形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範圍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號)將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範圍由住宿業,鑑證諮詢業,建築業,工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擴大至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上述8個行業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稱“試點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自願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


試點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小規模納稅人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後有什麼會不一樣?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或服務等,可以自行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按基本稅率開具,簡易計稅方法下按徵收率開具。
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發票管理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3號)規定:自2020年2月1日起,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其他個人除外)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自願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
發票使用變了
小規模納稅人購進貨物、應稅勞務或服務等即使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能抵扣進項稅,不可以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應稅勞務、服務等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符合條件的,可以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計稅方式變了
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稅金計算方法為:
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
一般納稅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特殊情形除外),稅金計算方法為: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小規模納稅人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後有什麼會不一樣?


政策依據
1.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發票管理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3號)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8號)
3.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範圍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號)


4.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
5.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
6.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7.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明確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7號)

以上是小規模納稅人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後的內容,如有什麼疑問或者想辦理業務,可諮詢和創財稅在線客服,和創財稅,竭力為您服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