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关于开展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公告

为规范社会保险补贴管理服务工作, 进一步促进困难群体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不断提高就业质量,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6〕23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甘人社厅发〔2017〕11号)和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崆峒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区政办发〔2016〕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开展我区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在崆峒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大龄(男50岁、女40岁以上)、身体有残疾(持残疾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常住居民、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以及因失去土地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补贴标准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三、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给予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四、申报时间

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时间为:每年7月15日—9月15日申报当年1—6月份社会保险补贴,每年1月15日—3月15日申报上年7—12月份社会保险补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五、单位申报

(一)申报程序

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受理申请、审核认定和审批结算程序办理。符合条件的单位应在规定的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时间内,向区人社局申报,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实地抽查,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提交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二)申报资料

1.申请书(附件1);

2.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5.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身体有残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人员还需提供残疾证、低保供养证和毕业证等复印件);

6.《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复印第2、6页);

7.劳动合同复印件;

8.近三个月工资发放凭证复印件;

9.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

10.单位2018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发票复印件;

11.《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2);

12.《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花名册》(附件3);

13.《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表》(附件4);

14.《社会保险补贴情况明细表》(附件5)。

以上材料在企业申报时应予以全部提供,所有复印件统一复印在A4纸上,加盖企业公章,并标注“与原件一致”。

六、其他事项

(一)单位申报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符合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未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补贴的,视同放弃社会保险补贴待遇。对未参加社会保险和未按规定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单位,以及缴费手续和相关凭证不齐全的单位,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地 址: 区人社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

联系人: 张雅婷

联系电话:0933-8236141 0933-8232378

附件:1.申请书

2.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3.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花名册

4.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表

5.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情况明细表

平凉市崆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凉市崆峒区财政局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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