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不让一处不合格煤矿蒙混过关

黑龙江日报7月4日讯 日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我省煤矿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指示,鹤岗市在各级政府、各级监管部门和各煤矿三个层级进行了传达贯彻和部署落实,做到学习、贯彻、落实三到位。

鹤岗市将国务院安委办通知内容纳入《鹤岗市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的首要内容,坚决整治到位。立即组织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把当前作为“整改月、验收月、安全月”。市、区监管部门和各煤矿立即组织开展严细彻查,存在隐患必须停产整改。发现重大隐患,专人现场盯守,认真整改闭合,坚决做到隐患清零,夯实安全基础。从严进行煤矿重新复产验收。严格履行煤矿、集团、区、市、鹤滨分局五级验收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八不准”、省煤管局十项和鹤岗市三十项验收标准,坚持谁签字、谁负责,存在放松标准,把关不严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决不让任何一处不合格煤矿蒙混过关,要通过煤矿认真整改,部门从严验收,夯实安全基础,实现全年安全生产。严厉打击煤矿非法生产。严禁煤矿边生产边整改,严禁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各级监管人员严格管控;市公安局经保支队对停产整改矿井一矿一警严格巡查;市稽查大队与鹤滨监察分局联合执法,市督查室突击督查;非法生产一律纳入去产能矿井。

各煤矿要对照验收标准全面细致开展自查自改,对查出隐患逐项制定整改方案,彻底整改。要做到令行禁止,存在问题停产整改,严禁边生产边整改。各区煤管局严格落实专盯员24小时盯守责任,区监管中队每三天一个循环检查,全面掌控安全动态。市稽查大队每天检查3个煤矿,严格监督各区煤管局日常监管工作落实情况,存在问题严肃问责。市、区监管领导每天深入煤矿,每天参加早、晚调度会,及时研究解决各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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