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威懾顯威力 失信被執行人「自動投案」

開展基本解決執行難“雷霆”行動已經兩個月,新疆烏魯木齊縣人民法院的執行幹警卯足力氣,日夜奮戰在執行第一線,在攻克大量執行案件的同時,也在社會上形成了強大執行威懾效應,迫使一些長期隱匿的失信被執行人浮出水面,“自動投案”。

2015年9月24日被告蔣某在原告韓某處購買共計87940元的香蕉,約定三日後付款並向原告出具欠條一份,後蔣某沒有在規定時間內付款,經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各種理由推脫不付。無奈之下原告韓某將其告上法庭。經烏魯木齊縣人民法院審理判決被告蔣某在判決生效之起五日內給付原告韓某貨款87940元。被告蔣某不但沒有按期還款而且長期故意躲避,遲遲不見蹤影,於是韓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請求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給付87940元貨款。

案件進入執行過程,執行法官第一時間與被執行人蔣某電話聯繫,但蔣謀一直不接電話。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對蔣某發出限制其高消費並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執行過程中查明,被執行人早在訴訟階段就離開烏魯木齊市前往內地躲避,執行法官多次找到被執行人家人,但其均不提供被執行人準確去處。

近日,蔣某女兒突然把電話打到了法院,聲稱最近在電視、報紙、網絡上看到全市都在開展執行攻堅戰,感到害怕,就與父親(被執行人蔣某)立即聯繫,詢問官司一事並告知法院正在開展“雷霆”執行行動,催促父親儘快回來處理。

蔣某與女兒通過電話後開始恐慌,害怕自己的行為觸犯法律而帶來嚴重後果,決定立即返回烏魯木齊解決事情,可沒想到的是蔣某已被限制高消費,無法購買機票和動車票,萬般無奈下只好委託女兒趕到法院解決此事。

2018年7月2日上午一大早,被執行人蔣某的女兒將貨款87940元全部交到法院,案件順利執行。(王建武 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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