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編!2018江蘇鹽城濱海部分事業單位第二批招聘43人!

有編!2018江蘇鹽城濱海部分事業單位第二批招聘43人!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1、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的崗位為我縣教育、衛生系統以外的部分事業單位管理、技術服務等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等詳見《2018年濱海縣部分事業單位第二批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

2、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一般在18週歲以上,30週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後出生)。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表中註明的為準;

(5)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2018年濱海縣部分事業單位第二批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其中,“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18年公務員考試錄用專業參考目錄》設置。全日制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考生,其第二學位的專業可用於報考相應專業要求的崗位(對專業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表中註明為準)。報考崗位要求工作經歷的,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時間截點為2018年7月31日);

(6)本次公開招聘對應聘人員戶籍沒有要求,全部進編;

(7)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蘇人社發[2012]41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報名

1、報名時間、方式、地點

報名時間:2018年7月9日-1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報名方式:報名採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填寫報名表、資格審核和繳費。通過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繳納筆試費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可減免考務費。

報名地點:江蘇省濱海縣人才服務中心(濱海縣城人民中路170號505室)。

通過資格審核並且完成繳費人員,即報名成功。

2、准考證領取

報名成功人員須在2018年7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到濱海縣人才服務中心(濱海縣城人民中路170號505室)領取准考證。

諮詢電話:0515-89196060。

3、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濱海縣人才服務中心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材料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2)本次招聘的開考比例詳見崗位表,招聘崗位數與通過資格審核人數達不 到相應開考比例的,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後,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如不能降低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18年7月18日上午9:00-11:30到濱海縣人才服務中心(403室)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3)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審核通過後,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應聘人員報名時必須提供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2018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相關證明材料,兩張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①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②縣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③事業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或者近姻親關係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係,到崗後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

④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⑤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招聘辦法

1、考試方式

本次招聘採取筆試和麵試(結構化面試、專業測試、技能操作,以下簡稱“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2、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崗位需要的專業基礎知識。專業不限的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與寫作。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設50分合格線。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日期暫定2018年7月21日。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准考證。應聘人員應攜帶准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3)筆試成績將在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網公佈,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准考證號查詢。

3、面試

(1)筆試閱卷結束後,在筆試合格者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在1:3範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請保持聯繫方式暢通。如有放棄面試的,在應聘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聯繫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2)面試卷面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為筆試成績和麵試成績之和。

四、聘用

1、體檢。考試結束後,根據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得分高者參加體檢,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時,加試決出名次。(加試時間、方式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2、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並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考察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標準執行)。因個人放棄、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該崗位的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成績相同取捨辦法同前)。

體檢、考察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

3、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濱海縣政府網(www.binhai.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4、聘用。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審批備案後,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並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對報考崗位代碼34、35的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擇鎮區聘用單位(成績相同取捨辦法同前)。聘用審批後不再進行遞補。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制度(2018年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延長至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係。2018年應屆畢業生,須於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招聘工作監督

縣紀委第八派駐紀檢組對本次公開招聘筆試、面試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15-80866008。

六、本公告由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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