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們就要回來了,證監會昨夜連發9文迎「獨角獸」

BAT們就要回來了,證監會昨夜連發9文迎“獨角獸”

昨日(6月6日)深夜,證監會正式發佈《存託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並同時發佈8份配套文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6月7日起,符合條件的創新試點企業就可向證監會遞送CDR(中國市場存託憑證)發行申報材料。

有券商分析指出,《管理辦法》存在公募基金可以投資CDR等亮點。

將合理安排發行節奏

海外上市創新企業迴歸A股的通道進一步明晰。

證監會表示,這一系列制度的發佈實施,既為創新企業在境內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做好了制度安排,也有助於完善資本市場結構,健全資本市場機制,發揮資本市場投融資功能,進一步推動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

證監會指出,支持符合國家戰略、掌握核心技術、市場認可度高的創新企業,在境內資本市場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是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經濟結構轉型升級、提升上市公司質量的重要舉措。同時,為防範風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證監會設定了嚴格的試點企業選取標準和選取機制。

證監會將嚴格掌握試點企業家數和籌資數量,合理安排發行時機和發行節奏。同時,要求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根據企業各自情況,科學設計發行方案,對機構投資者參與詢價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促進專業機構投資者積極參與、審慎報價。希望市場各方理性投資,不要跟風炒作,共同推進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

對A股流動性影響不大

新時代證券研究所所長孫金鉅及其中小盤團隊分析指出,存託憑證發行有兩大規範要點:一是以新增基礎證券發行存託憑證的承銷機構必須是證券公司;二是與ADR(美國存託憑證)以商業銀行作為存託機構不同,《管理辦法》提出三類機構可以擔任CDR的存託機構並提供存託職能,這其中包括了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等。

同樣,存託憑證上市交易也存有三個規範要點:首先,CDR可以按相關規定採取做市商交易;其次,存託憑證發行公司的重要股東可以對其境內持有的存託憑證進行減持,但須遵守相關規定;第三,發行公司不能通過發行存託憑證在境內重組上市。

就創新試點企業的發行上市方式,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符合試點條件的紅籌企業,可以優先選擇通過發行CDR在境內上市融資;符合股票發行條件的,也可以選擇發行股票。符合試點條件的境內企業,可以直接在境內市場IPO。

值得一提的是,在投資者保護方面,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將扮演重要角色,其職能包括可購買最小交易份額的存託憑證,依法行使存託憑證持有人的各項權利等。

CDR對A股流動性影響幾何?對此,申萬宏源方面表示,短期而言,CDR對A股市場流動性影響不大,且在A股漲跌停製度下,CDR吸籌效應有限。預計CDR初期融資規模大概率不超過20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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