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7年,廣東省中小學生校服產品質量問題有哪些?

2009~2017年,广东省中小学生校服产品质量问题有哪些?

廣東是服裝生產和銷售大省,紡織服裝產業非常發達,廣東也是人口大省,有近1700萬中小學生,按每位學生兩套校服(春季、秋季各一套)計算,校服市場規模可見一斑。

本文對2009至2017年廣東省中小學生校服抽查數據進行彙總和歸納,概述了廣東省中小學校服近9年的整體質量狀況,對抽查中出現的質量問題進行深入解析。

廣東校服抽查覆蓋的檢驗依據

目前,廣東省中小學生校服產品執行標準以國家強制性標準和行業標準為主。另外深圳市在2013年制定了地方標準SZJG 16—2013《中小學生校服質量要求》,統一了深圳全市中小學生校服的質量要求。

歷次省級抽查覆蓋的檢驗依據如下:

GB 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

GB/T 5296.4—2012《消費品使用說明 第4部分:紡織品和服裝》

GB/T 31888—2015《中小學生校服》

GB/T 29862—2013《紡織品 纖維含量的標識》

GB/T 22854—2009《針織學生服》

GB/T 23328—2009《機織學生服》

FZ/T 81003—2003《兒童服裝、學生服》

FZ/T 81004—2012《連衣裙、裙套》

DB44/T 883—2011《廣東省學生服質量技術規範》

SZJG 16—2013《中小學生校服質量要求》

以及其他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指標和要求或其他相適應的產品標準。

歷次監督抽查數據彙總分析

1

抽查結果綜合分析

下表為近9年廣東省中小學生校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統計情況。

2009~2017年,广东省中小学生校服产品质量问题有哪些?

可以看到,2009年廣東省中小學生校服產品抽查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近9年最高,達到26.2%;而近4年廣東省中小學生校服產品質量有明顯提升,實物不合格產品發現率均低於8%,2017年為最低,為4%。

總體來看,廣東省中小學生校服產品質量穩中有升,但校服產品質量關係千家萬戶,產品質量監管任重道遠、不能鬆懈。

2

抽查結果按不合格項目分析

下表列出了近9年廣東省中小學生校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發現的不合格項目。

2009~2017年,广东省中小学生校服产品质量问题有哪些?

從抽查結果總體分析得出以下結論:

1)連續9年校服抽查,共發現了5批次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超標和1批次甲醛含量超標;

2)產品標識是歷次監督抽查中不合格主要項目,佔比非常大;

3)歷年抽查中,纖維成分含量依然是最主要的不合格項目之一;

4)面料pH值和色牢度幾乎在歷次的抽查中都能出現;

5)其他項目,如縫口紕裂程度、褲後襠縫接縫強力等項目,屬於服裝生產工程中縫製工藝,這類項目不合格在歷次抽查中也時有發生。

3

主要不合格項目分析

1.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部分偶氮染料在一定條件下,可分解還原出具有致癌性的20多種芳香胺類,這種染料在與人體長期接觸的過程中,其有害成分被皮膚吸收並在人體內擴散後,與人體正常新陳代謝過程中釋放的物質 混合,發生還原反應,形成致癌芳香胺化合物,經過活化 作用而改變人體的DNA結構,引起病變和誘發惡性腫瘤物 質。除了傷害人體健康之外,在生產“禁用偶氮染料”的 過程中還會大量排汙,由此造成嚴重的環境汙染 。

根據GB 18401—2010《國家紡織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中規定的24種可分解芳香胺染料項目指標要求值為禁用(限量值≤20mg/kg)。2014年的監督抽查發現了2批次的樣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含量超標,均是校服上衣胸前印花部位出現問題,而2015年檢出樣品上衣輔料(袖口和下襬處的羅紋)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超標。由此可見,小面積印花部位和麵積較小的輔料部分,企業極容易出現質量把關的疏忽。

從廣東校服生產行業來看,大多數 生產企業面料和輔料採取外購,所以原材料的進貨把關顯得非常重要,一旦把關不嚴或者疏忽大意,將不合格的原料製成成品,不僅影響使用者的身體健康,也會讓企業名譽受到極大影響。

2.甲醛含量

甲醛是一種無色、具有刺激性且易溶於 水的有機物,紡織品在整理或固色處理過程中有可能涉及 甲醛的使用。含有甲醛的紡織品在人們穿著和使用過程中 會逐漸釋放出遊離甲醛,通過人體呼吸道及皮膚接觸引發 呼吸道炎症或皮膚炎症,還會對眼睛產生刺激,甚至可能誘發癌症,對人體產生嚴重的危害作用。

強制性標準GB 18401—2010規定,直接接觸皮膚的紡織品甲醛含量要求 不得超過75mg/kg。在近9年的監督中,共發現1批次樣品 甲醛含量超標,該樣品超標的部位為衣領部位,該部位貼合了含甲醛的無紡布,使得甲醛含量超標。因此,生產企業在加工過程中,必須重視羅紋、無紡布等輔料的檢測。

3.產品使用說明

國家標準GB/T 5296.4—2012《消費品使用說明 第4部分:紡織品和服裝 》,要求一般紡織產品應當標註7項標識內容。

如果生產企業對校服的基本質 量信息和安全使用信息不認真標註或標註不正確,將使消費者缺乏正確使用商品的依據,同時剝奪了消費者對商品的知情權,也不利於監督部門對商品的有效監督。根據國標委2017年第7號標準發佈公告,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公 告簽發日期3月23日),GB 5296.4—2012《消費品使用說明 第4部分:紡織品和服裝 》不再強制執行,標準編號由 GB 5296.4—2012改為GB/T 5296.4—2012。

雖然國家對關於服裝標識的標準不再強制執行,但產品標識作為消費者選購時,最直觀瞭解商品信息的重要依據,生產企業必須高度重視。

4.纖維成分及含量

家長在選購校服產品時往往是依據明示纖維成分含量進行選購,纖維成分含量名實不符將直接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國家標準GB/T 29862—2013《紡織品 纖維含量的標識》對紡織品纖維含量如何標註 有明確的規定。從歷次抽查可以總結出,產生不合格的原因有3種:

一是纖維成分含量允差範圍超過標準規定, 例如校服面料纖維成分標識為“聚酯纖維60%/棉40%”,實測含量“棉68.9% /聚酯纖維31.1%”;

二是標註的纖維 名稱與實際不符,例如標識值為“65%聚酯纖維、35%粘膠”,實測含量為“66.4%聚酯纖維、33.6%棉”,屬於錯標;

三是纖維名稱書寫錯誤,例如將“聚酯纖維”標註成“聚脂纖維”,雖然是一字之差,但也不符合標準要求。

綜上所述,無論是哪一種原因造成的產品纖維成分含量不合格,

都是由於生產企業對產品質量疏於管理所致,在採購面料時沒有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纖維的成分和含量, 甚至還有個別企業存在以假亂真、以次充好牟取不法利 益的行為。

5.pH值

pH值是反映物品酸鹼度的一個指標,由於人體皮膚表面呈弱酸性(健康皮膚的pH值在5.0~5.6之 間),紡織產品的pH值過高或過低,均有可能破壞人體皮膚酸鹼度平衡,使皮膚易受到其他病菌的侵害,引起皮膚過敏或感染。

歷次抽查中,被抽查樣品pH值不合格情況時有發生,產生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面料在生產加工過程中加入過多的整理劑或產品水洗不夠充分。

6.色牢度

色牢度不合格會引起穿著、使用、洗滌中的各種問題。染料的染色牢度本身非毒害因素,但染料 應持久地固著在織物上,不能轉移到人體皮膚上而造成危害,如耐水、耐汗漬、耐洗、耐光色牢度差的校服產品,顏料容易脫落褪色,影響美觀,並且顏料中的染料分子和 重金屬離子可能會被皮膚吸收,危害健康。如耐摩擦色牢 度差的校服,表面染料由於人體的運動摩擦,易脫落轉移到皮膚上,也容易沾汙其他服裝或與之接觸的物品;耐光色牢度差的校服,在穿著過程中,會隨著穿著時間的延長而出現顏色淡化、發暗、發黃等現象、嚴重影響產品美觀。

而出現校服色牢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使用劣質染料或者紡織品在染色加工過程中染整工藝設計不合理,如上染時間、溫度、助劑等設置不合理。

7.褲後襠縫接縫強力、接縫性能等

紡織服裝褲後襠 縫接縫強力、接縫性能考核的是校服成品接縫部位抵抗外 力的能力,是中小學生校服產品耐用性的重要考核指標。 褲後襠縫接縫強力、接縫性能不合格,不僅會導致校服在 使用過程中接縫部位裂縫或者縫線斷裂,直接影響產品的使用壽命,同時影響服裝的美感,對服裝的使用性能造成嚴重影響。

造成該項目不合格的原因有3個:

一是服裝面料結構稀疏、織物密度不夠,導致紗線滑移位移大,強力差;

二是縫紉線與面料組織結構不適宜,或者縫線強力不夠,在試驗過程中產生縫線斷裂;

三是服裝縫製工藝出現問題,如針距密度不夠、縫紉方式不當等。

幾點建議

1.建議生產企業注重細節,加強原材料和成品生產的質量把關。例如抽查發現的3批次樣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 染料超標,是輔料出現的質量問題;纖維成分含量不合格是校服主面料出現的質量問題;接縫強力項目不合格,是成品生產工藝出現的質量問題。生產環節不注重任何一個 細節,都可能導致最後的成品不符合國家標準。

2.建議有關職能部門加強對生產企業進行校服現行標準的宣貫。例如GB/T 31888—2015《中小學生校服》新標準已經正式實施3年了,該標準對校服產品很多質量要求都有提高,相關部門必須引導生產企業熟悉標準,改良生產工藝來適應標準要求。

3.建議教育局、學校等招標單位在招標時,提高生產 企業投標準入門檻,嚴格資質把關,杜絕不符合條件的企業滲入。同時獎優罰劣,對各級監督抽查中沒有出現質量問題的企業進行獎勵和宣傳,對於那些弄虛作假、質量問 題突出的企業進行嚴懲,甚至取消中標資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