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安裝防盜窗時不慎墜樓身亡,房主用負責嗎?

工人安裝防盜窗時不慎墜樓身亡,房主用負責嗎?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十條,承攬人在完成工作過程中對第三人造成損害或者造成自身損害的,定作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定作人對定作、指示或者選任有過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該事件的關鍵點在於區分房主與工人之間建立的是僱傭合同還是承攬合同。實踐中兩者的區別僱傭合同的標的為提供約定的勞務(認真做事),承攬合同的標的為完成並交付符合約定的工作成果(成功做事)。僱傭合同的僱主對於僱員享有管理、監督、指示的權力,而承攬合同中的定作人無此權力。

安裝防盜窗,強調的是安裝者完成並交付合格工作成果,應為承攬合同。如果房東在定作、指示、選任方面沒有過錯,房主無須對工人遭受的人身損害承擔責任。

高空作業是一種高風險職業,在保險的承保中也是一個高保費的職業群體,關於安裝時不慎墜亡房主到底有沒有責任,我覺得應該看這幾個方面:

首先,看房主和安裝工是什麼關係

一般情況下事情應該是這樣的,我們去製作鋁合金窗戶的店裡定做了防盜窗,然後店主自己或者指派工人到家裡安裝防盜窗。那麼這種情況下,房主和安裝工人並不是僱傭關係,只是客戶和產品提供者的關係,如果房主並沒有過錯的前提下肯定是不用負責任的。

另一種情況,房主自己從外面定製了防盜窗,然後自己又請人來安裝防盜窗,這個時候就形成了僱傭關係,那麼工人出事就要承擔責任的。

其次,看房主有沒有過錯

在安裝的過程中,房主是不是提了特殊的要求?而假如這個要求是違反了一般的防盜窗安裝標準的,而且正是因為完成這個特殊的要求導致墜樓身亡的,房主就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另外,假如是由於房屋的質量問題導致了導致了工人在安裝時不慎墜樓,那麼我認為也是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的。

當然,還有可能發生房主有責任的一些其他的情形,這裡就不一一概述了。

工人家屬可向防盜窗店主按工傷索賠

如果工人是防盜窗店的安裝工人,那麼與店主就形成了事實上的僱傭關係,因此,工人的家屬可以以工傷的標準向電阻申請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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