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高新區公職人員親屬承攬工程須報備

按照規定,該區對公職人員違反有關規定承攬區內工程,或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為其親屬承攬區內工程的,一經查實,依紀依規給予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領導幹部的親屬違反有關規定,在該領導幹部管轄的區域或者業務範圍內從事可能影響其公正執行公務的承攬工程活動的,該領導幹部應當按照規定予以糾正;拒不糾正的,其本人應當辭去現任職務或者由組織予以調整職務;不辭去現任職務或者不服從組織調整職務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務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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