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藥神》大火:現實比電影更複雜

最近最熱的電影當屬《我不是藥神》。我們很久沒看到這樣一部票房、口碑俱佳的國產電影了:點映期間票房即過億,上映第一天曾經有十多萬豆瓣網友給出了9.0的高均勻分。

要說它為什麼火?電影的視聽言語流利、營銷到位自然必不可少,但它的理想主義題材切中了關鍵——生老病死,是每個人內心的隱憂與傷痛。因病致窮,是很多家庭的噩夢,昂揚的醫藥費裡,很大一局部都用於支付“天價進口藥”。而在被稱為“世界藥房”的印度有著龐大完善的仿製藥消費體系,同樣的療效,仿製藥的價錢一下子就能廉價一半以至十多倍。《我不是藥神》就從這裡開端,講述了一個“二道販子”變身“中國藥神”的故事:徐崢飾演的保健品商人程勇,冒著犯法的風險把仿製藥從印度走私到中國,最開端是為了賺錢,後來則為了救人不惜貼錢走私.....

《我不是藥神》大火:現實比電影更復雜

在肯定《我不是藥神》之餘,我們依然不應遺忘,理想不是電影,理想比電影愈加複雜。歷來沒有一部電影能真正一舉改動國度,能惹起公眾的關注與良性討論,曾經善莫大焉。

《我不是藥神》大火:現實比電影更復雜

格列衛最後兩萬多塊一瓶的天價,是對研發專利合法且合理的維護。這樣的天價藥不但在國內存在,而是在全世界普遍存在,印度只是少有的鑽了空子的國度。

但嚴厲的專利維護的結果,就是新藥只是有錢人才得佩享用的“樸素品”,關於為數更多的普通人,就只能在病死和窮死之間二選一。

《我不是藥神》大火:現實比電影更復雜

假如大多數人都能吃得起參加了醫保系統的正版藥、越來越信任國產的仿製藥,印度仿製藥便會遠離人們的視野。在更廣闊的公眾利益面前,藥品的專利權也不得不妥協和讓步。歸根結底,藥品並非普通的商品,它並不能完整用市場經濟的邏輯來權衡。包括中國在內的許多國度,法律都會請求藥企在公眾衛生危機發作時,交出本人獨享的專利,強迫答應其他藥廠消費專利藥。

這樣複雜難解的場面可能在相當長的時間裡都無法處理,但有一個事實或許大家都不會承認。在難解的困局中,有最黑暗與最亮堂的人性在比賽,而這種比賽自身,就在釋放著無量的力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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