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環保日」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知多少?

「世界环保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知多少?

致全區汙染源普查對象的一封信

尊敬的的汙染源普查對象:

感謝您在百忙之中閱讀這封公開信,並給予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關注及支持。

全國汙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國情調查,每十年開展一次,是準確把握我國各類汙染源排放及汙染治理工作狀況的重要手段。我區本次汙染源普查對象為我區境內有汙染源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普查範圍包括工業汙染源、農業汙染源、生活汙染源、集中式汙染源治理設施、移動源及其他產生、排放汙染物的設施。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17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7年度的資料,2018年開始全面普查登記,2019年完成成果總結與發佈。

根據上級統一部署,我區將全面開展普查工作。屆時將有普查人員出示證件,進行入戶調查登記。我們將嚴格按照依法普查的原則,對普查對象的技術和商業機密,履行保密義務。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均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資料。

參與普查、人人有責,讓我們行動起來,關心普查、配合普查,為全面、客觀、真實的搞好汙染源普查提供有效的基礎性數據支撐,為圓滿完成我區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工作做出應有的貢獻。

新羅區第二次全國汙染源

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5月29日

「世界环保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知多少?

全國汙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國情調查,

是環境保護的基礎性工作。

「世界环保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知多少?

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是根據《全國汙染源普查條例》規定,每10年開展一次全國汙染源普查工作的要求,國務院於2016年10月26日印發了《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的通知》(國發〔2016〕59號),決定於2017年開展的全國範圍內的汙染源普查。

「世界环保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知多少?

1、重要意義:

開展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掌握各類汙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地區分佈情況,瞭解主要汙染物產生、排放和處理情況,建立健全重點汙染源檔案、汙染源信息數據庫和環境統計平臺,對於準確判斷我國當前環境形勢,制定實施有針對性的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政策、規劃,不斷改善環境質量,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補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生態環境短板具有重要意義。

2、普查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有汙染源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世界环保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知多少?

3、普查範圍:

包括:工業汙染源,農業汙染源,生活汙染源,集中式汙染治理設施,移動源及其他產生、排放汙染物的設施。普查內容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信息、汙染物種類和來源、汙染物產生和排放情況、汙染治理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等。

4、普查時點:

本次普查標準時點為2017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7年度資料。

5、普查對象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汙染源普查條例》規定,汙染源普查對象有義務接受汙染源普查機構和普查員依法進行的調查,應當及時提供與汙染源普查有關的資料,如實、按時填報汙染源普查報表,不得拒絕、推諉和阻撓檢查,不得虛報、瞞報、拒報和遲報汙染源普查數據,不得轉移、隱匿、偽造、篡改、譭棄原始記錄、統計臺賬、普查表、會計數據及其他相關數據。汙染源普查對象不履行相關義務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於在汙染源普查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干擾和弄虛作假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街道辦事處和社區、村(居)民委員會應當積極參與並認真做好本行政轄區內普查工作,開展廣泛宣傳,提醒和要求汙染源單位、組織和個人全力配合普查工作,營造普查良好氛圍,確保普查順利實施。

6、普查人員的權利:

普查員有權查閱有關的普查對象基本信息、物料消耗記錄、原輔料憑證、生產記錄、治理設施運行和汙染物排放監測記錄以及其他與汙染物產生、排放和處理處置相關的原始資料;有權現場查看汙染物排放和治理等有關設施;有權要求普查對象改正不正確、不完整的普查信息;有權向當地汙染源普查機構報告普查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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