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縣人民法院「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系列報導:一場跨越時空的追尋

合浦县人民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系列报道:一场跨越时空的追寻

十年陰陽兩相隔,慢慢執行路,求而不得,這是一場跨越年代的追尋。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

案件回顧:這是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引發的糾紛,事故發生在2007年,一輛兩輪摩托車與一輛拖拉機相撞,申請執行人何家兄妹四人的父親同是申請執行人曹某的丈夫何父在事故中喪生。經過交警部門的認定,何父負事故的主要責任,羅某負事故的次要責任。事故發生後,羅某向何父的親屬賠償了喪葬費。何某等四兄妹及曹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羅某賠償死亡賠償金。法院經審理後判決羅某賠償何某等四兄妹及曹某死亡賠償金32222.7元。

判決生效後,何某於2010年向合浦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案件到了執行局一位老法官手中,使用當年的執行查控手段查詢,被執行人羅某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無奈中進入了終本程序,老法官也告知了申請執行人如果發現了被執行人的相關財產線索,可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多年過去了,何某等四兄妹一直與母親在寧夏老家工作生活,也沒有再回到廣西來。案件執行被迫擱置,判決內容無法折現,不僅損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損害著司法的權威。

事情終於在今年有了轉機,申請執行人在媒體的報道中瞭解到全國各級法院吹響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號角,也關注到了合浦縣法院在這場決勝戰中多措並舉堅決與執行難奮戰到底的信心與努力,同時發現了被執行人的相關財產線索。申請執行人興奮地給法院打來電話,稱其在當地的朋友發現,被執行人一家住進了當地的一個商業住宅小區裡,生活條件有了明顯改變,於是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

案件恢復執行後,接手這個案件的合浦縣法院執行局的黎法官團隊首先通過網絡查控手段查詢被執行人的財產情況,但僅僅查詢到其銀行賬戶中有六百多元的餘額。在凍結了這六百多元后,黎法官團隊犯了難。被執行人的電話早已經更換,無法電聯;向被執行人身份證登記的住址郵寄材料均是退回,無法尋找其本人;被執行人名下也並未登記有申請執行人所說的房產信息。申請執行人所給的財產線索僅僅是某房地產開發商的某小區,但具體的位置、房號甚至是具體的小區名稱都無法提供,而僅在合浦縣城,以該房地產開發商為名的小區就有四五個。

為了儘快找到被執行人,促成案件執行,黎法官團隊的兩位幹警開始在這幾個樓盤內一一走訪。每到一處,就向小區物業表明身份,說明來意,詢問是否有這一家子住在此處。皇天不負苦心人,終於在某小區物業處得到了肯定的答覆:被執行人一家就住在這裡。但是經查詢,該房屋的業主卻不是被執行人,而是其兒子。

執行幹警沒有灰心,到被執行人一家居住的房屋尋找。被執行人並不在家中,而是與妻子在廣東打工,平時也甚少回來。執行法官向被執行人及其家屬反覆解釋有能力履行義務而不履行的後果,也從情理的角度打動被執行人。經過一番說理,上週末,被執行人終於同意,讓妻子回來協助法院執行工作,先代為支付五千元,並與申請執行人約定判決書規定的賠償總額分三次在七月前付清,逾期利息則待其與申請執行人一家另行協商。這場跨越時間與空間的追尋也終於有了個令人略感欣慰的結局。

十年,物換星移,接手這個案件的法官不再是原來那個,法院執行局的幹警換了一批又一批,法院的執行查控手段也日益先進,但不變的是法院人對執行生效判決所規定的義務的決心,對有能力履行義務而不履行的被執行人零容忍的態度,對司法權威維護的信念與擔當。

文章出處:合浦縣人民法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