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审理办结一起围标串标刑事案件

孝感市审理办结一起围标串标刑事案件

6月20日,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王某某、戚某某、肖某某犯串通投标罪一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戚某某、肖某某在参加孝感市老市委大院建设治理工程项目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报价,损害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串通投标罪追究刑事责任。

经审理查明,在孝感市老市委大院建设治理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被告人王某某为了能参与该项目工程、获取利益,指示戚某某出面联系有关投标人参加了该项目的投标,在项目资格预审过程中被告人王某某为增大被告人戚某某所联系的参与招投标企业的资格预审入围率,指使肖某某等人强塞信封行贿前来参加资格预审的专家评委,在资格预审结果出来后,被告人戚某某联系来围标的多家公司中有5家公司入围,参加了随后举行的开标、评标活动,包揽中标候选人前三名。后因被告人肖某某等人强塞信封行贿评委,评委主动上交信封导致事情败露。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现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嫌疑,向孝感市公安局报案并废标。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串通投标罪的罪名成立,其行为构成串通投标罪,并依法作出刑事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串通投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戚某某犯串通投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肖某某犯串通投标罪,处罚金1万元。

今年以来,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为有效遏制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乱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联合公安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大整治围标串标力度,部门之间通力协作,市县上下同频共振,截止目前,市、县两级配合公安部门查处了3起重大案件,移交了10起案件线索到公安部门,将一批企业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和纳入黑名单管理,起到了明显震慑效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