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丨中國與107國簽稅收協定,稅務總局談「一帶一路」稅收合作四點建議

聚焦丨中国与107国签税收协定,税务总局谈“一带一路”税收合作四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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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重點

❶ 截至目前,中國已與107個國家(地區)簽署了稅收協定。隨著“一帶一路”建設不斷深入推進,稅收環境越來越成為營商環境的重要體現,越來越成為經貿便利的重要保障,稅收合作也越來越成為國際合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❷ 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國家和地區在發展現狀、經濟水平、稅制設計和徵管能力狀況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導致稅收領域的溝通協調面臨巨大挑戰。因此,還需要在加強稅收法治建設、優化納稅服務、提升爭端解決的效率和效力、加強稅收徵管能力建設。

日前,“一帶一路”稅收合作會議在哈薩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納召開。這是首次以“一帶一路”稅收合作為主題舉辦的國際稅收會議。來自50多個國家、地區和國際組織的200多位代表就構建“一帶一路”稅收合作機制、稅收法治、納稅服務、爭端解決和能力建設等議題,深入討論並達成廣泛共識,聯合發佈了《阿斯塔納“一帶一路”稅收合作倡議》。“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稅收合作進入新時期、展現新格局。

服務“一帶一路”成為國際稅收合作重心

聚焦丨中国与107国签税收协定,税务总局谈“一带一路”税收合作四点建议

5月14日,“一帶一路”稅收合作會議在哈薩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納開幕。(來源:國際在線)

黨的十九大以後,中國的國際稅收合作重心由落實G20國際稅改成果、打擊國際逃避稅,轉移到服務“一帶一路”建設,助推全面開放新格局。這是貫徹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於對外開放工作的重大部署,順應經濟全球化新趨勢、國際形勢新變化,響應國內改革發展新要求的必然選擇。

首先,黨的十九大明確提出“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開啟我國對外開放新徵程。

2018年是中國改革開放40週年,這是中國融入經濟全球化的40年。經過這40年的發展,我國開放型經濟綜合競爭優勢已經形成,在國際分工中的地位不斷提升,市場購買力持續擴大,逐步從貿易大國轉變為投資大國,從世界工廠轉變為世界市場。進一步拓展開放範圍和層次,既是我國開放型經濟轉型升級的必由之路,也是為促進全球經濟增長做出中國貢獻的應有之義。實施更加全面的開放的重要舉措就是“一帶一路”建設。

其次,“一帶一路”倡議為破解全球化困局提供瞭解決方案,為全球化再平衡注入了新動力。

新世紀以來,國家間發展越來越不均衡,一些無法融入全球價值鏈的低收入國家被邊緣化;國家內部貧富差距也越來越大;經濟全球化下所構建的國際分工格局,導致部分國家產業結構失衡,產業空心化,失業率上升。應對全球化進程中產生的問題,不能僅靠個別國家的力量,必須充分發揮第三項特徵——全球性公共產品供給機制和全球治理體系的作用。

在此背景下,“一帶一路”倡議應運而生。實施5年來,全球100多個國家和國際組織積極支持和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成為開放包容的國際合作平臺和各方普遍歡迎的全球公共產品,為全球治理體系注入了新理念,促進更多發展中國家和低收入國家融入全球化價值鏈,引領並推動全球化實現更加包容和平衡發展。

其三,國際稅收政策成為推動全面開放,促進“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力量。

截至目前,中國已與107個國家(地區)簽署了稅收協定。隨著“一帶一路”建設不斷深入推進,稅收環境越來越成為營商環境的重要體現,越來越成為經貿便利的重要保障,稅收合作也越來越成為國際合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特別是對於“一帶一路”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而言,由於建設週期長、資金投入大、不確定性風險高,盈虧平衡點對稅收政策非常敏感,甚至成為影響投資決策的決定性因素。事實上,許多公共項目的可行性必須考慮可能獲得的稅收優惠待遇,以及稅收爭端解決程序的效率與效果。因此,國際稅收政策支持和國際稅收協調非常關鍵。

加強稅收合作形成廣泛國際共識

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國家和地區在發展現狀、經濟水平、稅制設計和徵管能力狀況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導致稅收領域的溝通協調面臨巨大挑戰。通過稅收合作,加強政策溝通,提升徵管能力,促進貿易自由化和投資便利化,實現互利共贏成為共建“一帶一路”各國各地區稅務部門的廣泛共識。

“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稅收領域面臨普遍問題:現代稅收制度不完善,法治化水平不夠高;徵收徵管程序還較為複雜,納稅遵從負擔較重;爭端解決機制效率較低等等。這些問題導致企業跨境經營的不確定性增加,影響了投資者的信心。此外,有的國家稅收徵管能力較弱,無法有效組織經濟社會發展所需的財政收入和有效運用稅收手段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因此,“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亟待在以下領域凝聚共識,加強合作:

一是加強稅收法治建設。儘管“一帶一路”沿線各國實際情況各有不同,稅收制度也存在較大差異,為增進國際投資者信心,促進跨境貿易自由化和投資便利化,保持長期穩定發展,“一帶一路”沿線各國都應當加強稅收法治建設,提升法治化水平。通過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逐步完善國內稅收制度和徵管制度,大力提升稅收政策的透明度,減少稅收政策中的不確定性。同時,各國稅務機關也應當從加強稅收法治入手,不斷規範稅收執法。

二是優化納稅服務,尊重並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納稅服務是現代稅收管理的重要內容,關係到稅收徵管的質量和效率,關係到和諧徵納關係的構建。對納稅人而言,通過納稅服務可以更加及時、準確獲取涉稅信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瞭解正確適用的稅收政策,降低納稅遵從成本;對稅務機關而言,做好納稅服務有利於贏得納稅人的理解和配合,降低稅收徵收成本,在全社會營造協同共治的稅收氛圍。儘管各國在納稅服務方面分別經歷了各不相同的認識和實踐過程,但應以促進納稅遵從、降低稅收徵納成本、優化營商環境,促進“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生產要素有序流動作為共同目標與努力方向。

三是提升爭端解決的效率和效力。跨境稅收爭端時有發生,原因較多,包括稅制、政策、徵管方面的差異以及稅收協定適用不統一、轉讓定價立場差異等。稅收爭端幾乎難以避免,處理不當有可能挫傷投資者信心、阻礙經濟合作。“一帶一路”沿線各國需要通過合作提高稅收爭端解決機制的效率和執行效力,提高稅收確定性,加大相關資源投入,規範稅收爭端解決程序,完善稅收爭端解決機制,更好地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同時維護“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稅基安全。

四是加強稅收徵管能力建設。能力建設是實現稅收現代化的重要手段,是以稅收促增長的客觀要求,也是包容性發展、可持續發展的迫切需要。提升稅收徵管能力成為各國日益增長的內在需求,在發展中國家和低收入國家尤為明顯。一方面,現代化稅制建立在新的理念和法理學基礎上,對專業水平的要求越來越高;另一方面,加強能力建設也可以確保在不妨礙經濟增長的同時組織更多稅收收入。因此,“一帶一路”沿線各國應聚合資源,相互支持,完善現代化稅收徵管體系,共同提升稅收徵管能力。在具體措施上,可以通過經驗分享、國際援助、雙邊和多邊合作項目,甚至考慮建立“一帶一路”稅務學院,攜手並肩加強能力建設。

為完善全球經濟治理體系貢獻力量

在稅收領域,以經合組織(OECD)和聯合國為首的多邊合作平臺,為幫助發展中國家和低收入國家應對稅收挑戰付出了大量努力。這些努力彌足珍貴,但仍然不夠。為加強“一帶一路”稅收合作,需要構建更有針對性的合作機制,

幫助“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加強能力建設,促進貿易自由化和投資便利化,助推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目標實現。

“一帶一路”稅收合作平臺將作為現行多邊稅收合作機制的重要補充,聚焦“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稅收議題,以“共商共建共享”為原則,面向所有支持“一帶一路”建設的國家開放,借鑑國際組織和區域性組織在開展多邊合作方面的經驗,通過分享成功經驗和最佳實踐,協調解決稅收爭端,加強稅收政策溝通與徵管協作,推動實施經濟增長友好型的稅收政策,提升稅收徵管能力,實現經濟互惠互利,推動全球稅收體系向更加公平、透明和現代化的方向發展。

在阿斯塔納國際稅收合作會議上,來自50多個國家的稅務局長、高級官員與國際組織代表通過深入對話與交流,形成了構建“一帶一路”稅收合作長效機制的框架性構想,相關國家將就此組建專家工作組開展進一步深入研究。相信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把“一帶一路”稅收合作機制打造成為順應經濟全球化潮流、推動世界經濟包容性發展的國際合作典範。

“一帶一路”建設體現了中國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建設共同繁榮、開放包容的新世界的崇高目標。在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中,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被寫入憲法序言,正式上升為國家意志。“一帶一路”建設為實現這一目標提供了落地平臺、推進動力和支撐機制。

中國的國際稅收合作將以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為重點,以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為目標,以建立國際稅收合作機制和平臺為抓手,更好地成為全球化進程的推動者、公平正義國際稅收秩序的維護者、全球經濟治理體系的建設者、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貢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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