葦河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辦公室引導偵查取證,取得雙重效果

葦河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辦公室

引導偵查取證

取得雙重效

苇河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公室引导侦查取证,取得双重效果

葦河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辦公室在審查王某非法佔用農用地一案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過程中,發現由於偵查人員對偵查方向把握不準確,理解不到位,對補偵提綱的內容存疑時按照自己的理解進行取證,結果導致補證情況不理想,相關證據達不到證明案件事實的標準。為了使公安機關能夠明確偵查和取證方向,同時規範相應程序,在第二次退回補充偵查時,檢察官辦公室經與公安機關負責人協商後,決定引導公安機關調查取證並介入重要證據的補充調查,組織召開案情分析會,明確補證方向,做到有的放矢。

苇河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公室引导侦查取证,取得双重效果

檢察官辦公室在對本案引導補證的過程中,發揮了關鍵性的作用,及時指明瞭補偵工作的方向,並對偵查活動進行了有效監督,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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