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清楚三種強拆情形,再考慮要不要當「釘子戶」

北京朝陽區,幾棟平房讓一條8車道變成了兩車道,這就是北京朝陽區的釘子戶,當了8年的釘子戶,最終被強拆了。從上海的最牛釘子戶到深圳最牛釘子戶,為了拆遷補償,被徵收人和徵收方反覆角力,最終的命運仍難逃強拆的命運。

徵地拆遷,最怕兩個字:強拆。但被徵收人有兩種截然不同的心態直接影響到了自己合法權益很難得到保障。一種是,徵收方一說要強拆,受到“驚嚇”的被徵收人毫不猶豫的就把字簽了。還有一種是,聽說國家已經取消了強拆,就以為強拆不會有了,於是死扛到底、堅持不簽字,心安理得地當“釘子戶”。

瞭解清楚三種強拆情形,再考慮要不要當“釘子戶”

通過對前來諮詢的被徵收人進行分析,愛土拆遷律師團發現,絕大部分的被徵收人其實沒有真正弄明白“強拆”到底是怎麼回事。今天我們就用本文,詳解三種強拆的形式和應對辦法,讓您遇到強拆的時候能夠心中有數。

第一種,違章、違法建築的強拆

違法建築、違章建築的拆除,在拆除之前一般會收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下發的限期拆除通知書或者責令拆除通知書、限期拆除決定書之類的文書。這兩類機關針對違章建築具有強拆的權力。

那麼根據城鄉規劃法和土地管理法作出的拆除決定,一般要告知當事人有60天的行政複議期間和6個月的行政訴訟期間。只有當事人在6個月之內既不自行拆除,又不復議或者訴訟的,由作出決定的機關來強拆,不過強拆之前往往還有一份催告書給當事人。

瞭解清楚三種強拆情形,再考慮要不要當“釘子戶”

可惜的是,通過愛土拆遷律師團的辦案經驗來看,多數地方政府在下發了限期拆除的通知書或者決定書之後,沒有告知當事人享有的權利的情況下,就在6個月進行強拆的案例非常多。可能拆遷項目非常“緊急”,所以沒耐心等了吧。

這就告訴我們,收到限期拆除通知書之後,應該及時的諮詢專業的律師,提起復議或者訴訟,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二種,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強拆

在正規的徵收農村集體土地的時候,被徵收人認為補償不合理,安置方式不滿意,出現拒絕簽字的情況非常多(當然,很多地方補償確實不合理)。針對這種情況,徵收部門會同國土資源局作出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在該決定書會告知被徵收人,有60天的行政複議期間和6個月的行政訴訟期間。

只有當事人在6個月之內既不交出土地,又不復議或者訴訟的,由徵收方向縣級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這叫做合法的司法強拆。

瞭解清楚三種強拆情形,再考慮要不要當“釘子戶”

此時被徵收人也應當積極行使自己的合法權利,諮詢拆遷律師,通過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爭取公平合理的補償。

第三種,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強拆

針對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實施強拆的前提是有正規的徵收決定公告和徵收補償決定書。被徵收人不認可評估價格或者安置補償方式從而拒絕簽字的。由徵收方(一般是縣政府、區政府、市政府)作出書面的徵收補償決定書,從徵收補償決定書送達之日起,有60天的行政複議期間和6個月的行政訴訟期間。

只有當事人在6個月之內既不簽字,又不復議或者訴訟的,由徵收方向房屋所在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作出行政強制裁定書,進行強拆。

瞭解清楚三種強拆情形,再考慮要不要當“釘子戶”

通過上面的講解,愛土拆遷律師團提醒大家,行政強拆(政府強拆)雖然已經在11年《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出臺之後就取消了,但是合法的司法強拆(通過法院)確實有的。所以大家不要小看這些強拆的字樣。

只要在合理的期限之內提起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就能正確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正當的強拆的時候,如果您以暴力反抗,多半會到警局喝茶。所以收到相關文書之後,及時找到愛土拆遷律師尋求幫助。

愛土拆遷律師團辦理全國徵地拆遷案件,如果您有徵地拆遷方面的疑問,可關注我們的頭條號 愛土拆遷,發私信諮詢。也可以點擊文章末尾下方的藍字 瞭解更多,進入我們官網,獲取律師聯繫方式。

文/愛土拆遷律師團 左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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