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油罐車代價真不小,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2018年1月12日18時30分許,青島開發區交警五中隊接到報警稱:在秦皇島路某停車場內兩輛油罐車相刮,其中一方有酒駕嫌疑。

接到報警後,民警迅速趕往現場處置,到達現場後民警發現左某某駕駛魯EF6313/魯ECT62掛號牌油罐車頭西尾東在前(車輛所有人:東營鑫通源運輸有限公司,使用性質:危化品運輸),侯某某駕駛魯EE0305魯EBF05掛號牌油罐車頭西尾東在後(車輛所有人:山東東辰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性質:危化品運輸),兩車頭尾相撞。在詢問事故經過時,民警發現左某某有飲酒嫌疑,遂即將駕駛員和車輛控制,並帶到黃島中醫院抽取血樣。

警鐘|醉駕油罐車代價真不小,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後經檢測,在左某某血液中檢出乙醇成分含量為181mg/100ml,屬於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近日,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左某某已被開發區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左某某將面臨半年以下拘役並處罰金的處罰,同時因醉駕營運車輛,左某某在十年之內無法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而且終身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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