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帝国统治下的台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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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本攻台

1874年,琉球王国船难者因擅闯台湾原住民领地而遭到原住民杀害,日本便以被害者中有日本国民,发兵问罪台湾(在日本,这次事件被称为“台湾出兵”或是“征台之役”)。日军于社寮(今屏东县车城乡射寮村)登陆。5月,日军150人进抵石门(今屏东县牡丹乡石门村)遭到原住民强烈抵抗,最后日军陆战队攀上峭壁居高临下,情势逆转,牡丹社首领身亡。经此一战,多数采观望态度的原住民皆靠向日本。之后日军移营龟山长期驻扎,却因气候与卫生因素饱受疟疾等热带疾病之苦,据日方纪录,参与行动的日军与随军人员5,990人共回报了1万6,409件的患病纪录,呈现出平均1人患病2.7次的惨况,而561名的病死者更达实际战死者的数十倍之多。

大清帝国统治下的台湾(下)

出兵台湾的日本军人

  • 清日交涉

与此同时,清廷随即派遣船政大臣沈葆桢为钦差大臣来台,主持台湾海防及对各国的外交事务,允调淮军十三营六千五百人赴台,使得双方战力情势逆转,沈葆桢的谈判地位因此顿时提升了许多。由于此时日军因热病侵袭,又已耗军费1260余万,深感难以持续。于是日本政府派内务卿大久保利通为全权大臣,赴清廷交涉。但大久保商请英国公使为调人,强势介入,于是清日两国在1874年10月31日签订《北京专约》。这起事件这是日本自从明治维新以来首次向对外用兵,也是清日两国在近代史上第一次重要外交事件之一,史称“牡丹社事件”。

《北京专约》总结成三点:

  1. 日本国此次所办,原为保民义举起见,大清不指以为不是。

  2. 前次所有遇害难民之家,大清定给抚恤银两,日本所有在该处修道、建房等件,大清愿留自用,先行议定筹补银两,另有议办之据。

  3. 所有此事两国一切来往公文,彼此撤回注销,永为罢论。至于该处生番,大清自宜设法妥为约束,不能再受凶害。


  • 清法战争之台湾战场

1884年,法国军舰进攻台湾北部,清政府授与前直隶陆路提督刘铭传巡抚头衔,使其负责台湾的行政与军务,亲自驻守台北。10月,法军率800名海军陆战队攻向淡水,当时刘铭传已事先抽掉兵力预防法军来犯,守江封港堵住淡水河口,在沙仑海岸筑堡垒据守,且在英方的协助下于淡水河口布防水雷。清法双方往返冲杀死伤惨重,最后法不支只能撤退。由于法军强攻淡水不下,转而对台湾实行海上封锁,同时清军铭字部再由卑南调军增援,法军则增兵至1800人攻向基隆,清军和台湾乡勇阻挡法军连续3日的猛列进攻,使法军无功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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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法战争

  • 设台湾省

在清军和台湾乡勇的反抗下,法军始终止步基隆,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加之越南战场上的失利(事实上,大清也出现了战资不足的问题),清法停战签约。清法战争结束后,清政府感到了台湾的重要性,提升台湾的行政层级,将隶属于福建省将近两百年的台湾独立出来,改设为行省,并任刘铭传为首任台湾巡抚。刘铭传在台湾积极实施建设,在1891年有了大清帝国第一条官办客运铁路(基隆—新竹),南北普设可通福州的电报线,同时也设立邮政与新式学堂,台北城的街头亮起了路灯。在刘铭传的积极治理下,台湾成为当时大清帝国近代化程度最高的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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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铭传

  • 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

1894年,朝鲜王朝发生东学党事件,清朝应朝鲜要求下派兵进入朝鲜半岛,并依照《中日天津条约》,知会日本有关行动。事件平息后,日军拒绝撤兵,后来更突袭驻守于朝鲜的清军。清廷被迫向日本宣战。后清军战败,清廷向日本求和。1895年3月19日李鸿章携带全权委任状,抵达赤间关马关港(今下关港),随后与日方全权代表伊藤博文展开和谈。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日本当地时间上午11时40分,清日两国全权代表在春帆楼二楼签署了《日清媾和条约》,即《马关条约》。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皆割让与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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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条约》关于台湾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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