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女孩長期找人借錢花,墮入「黃窩」被軟禁酒店內

2018年5月份,開陽縣公安局接到李嫻(化名)的母親報警稱,其女兒被人控制了人身自由……

接警後,開陽縣公安局網安大隊和治安大隊迅速開展偵查工作。偵查發現,因李嫻(女),欠謝某的錢無力償還,被謝某軟禁在花果園T區某酒店,李當天通過手機聯繫上母親,告知母親自己被軟禁,其母立即報警。謝某在得知李的母親報警後,擔心惹事上身,立即對其解禁。

但開陽民警偵查過程中發現,李嫻無固定收入,長期出入娛樂場所,有賣淫嫌疑,軟禁其的謝也有涉黃嫌疑,就進一步跟進此案。

由此,另一個網絡涉黃案浮出水面。

超額借錢 曖昧引誘

贵阳女孩长期找人借钱花,堕入“黄窝”被软禁酒店内

2017年11月至今,家住開陽縣城關鎮的李嫻就不斷的向周圍年長的男性借錢花,所借金額遠超出自身還款能力,在債主催還時,時不時的以曖昧語氣與對方聊天,加以引誘,希望通過肉體的方式來償還借款。

過度消費肉體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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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欠賬太多,無力償還,李嫻逐漸墮落,最終還是跨出了用肉體償還債務的第一步,從此開始了出賣肉體來換取過度消費的惡性循環。

深陷泥潭組織賣淫:

贵阳女孩长期找人借钱花,堕入“黄窝”被软禁酒店内

為獲取更多“資源”,李嫻開始鼓動身邊的女孩也參與進來,並建了一個專門用於賣淫的網絡圈。

該圈子成員多為小女孩及年輕男子(嫖客),謝某也是其中一員,圈子中的人通過網絡相互介紹年輕女孩和嫖客,並在網上談好賣淫價格及地點後再匯合進行交易,介紹人從中收取介紹費,形成灰色利益鏈。

此外,李嫻等人一旦沒錢了就向這些男子借,無力償還時就用肉體來償還。

收網抓捕 斬鏈掃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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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期偵察的基礎上,5月20日開陽縣公安局網安大隊、治安大隊聯合專案組迅速收網。

刑拘了以李嫻、謝某、周某、田某、張某等人為主的賣淫介紹人共11人、行政拘留鄭某等嫖娼人員15人,共抓獲嫌疑人26人,成功斬斷了該賣淫鏈條。

普法小課堂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組織、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組織、強迫未成年人賣淫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犯前兩款罪,並有殺害、傷害、強姦、綁架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為組織賣淫的人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組織他人賣淫行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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