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铁中院的“民告官”审判实践

西铁中院的“民告官”审判实践

如何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看得见的公正”?如何打消人民群众对行政审判工作的种种顾虑?近日,西安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众发布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使人民群众更加全面了解行政审判的相关情况,真正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16年1月15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在西安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开展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改革,为的是“民告官”案件的受理和审理真正从“鲜见”走向“常态”,增加老百姓对行政审判的信任与信心。两年多来,西铁两级法院积极探索发挥跨行政区划审判职能,以扎实的步伐不断向前迈进。

如何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看得见的公正”?如何打消人民群众对行政审判工作的种种顾虑?面对司法责任制改革和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改革的双重任务,西铁两级法院积极探索,发挥审判职能。近日,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向社会公众发布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通过梳理与分析,使人民群众更加全面了解行政审判的相关情况,真正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类型多样涉及民生领域案件多

“行政案件类型多样,社会关注度高的涉及民生领域案件比例较大,同时呈现出相对集中的态势。”西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遐介绍道。

2017年是西铁两级法院对西安、安康两市辖区的行政一、二审案件实施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的第二年。2017年,西铁两级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3373件,较2016年同期相比增加1280件,同比上升62.05%。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704件,其中,实体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386件,败诉率为14.28%,较2016年同期下降1.69%,行政机关败诉率略有下降。

据了解,按照2017年度行政案件的类型划分,其中,房屋征收拆迁类774件,占22.95%,所涉案件数量较大,随着人民群众维权意识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房屋拆迁被征收人逐渐走向诉讼维权;公安行政管理类575件,占17.04%,由于公安机关具有双重职能,其行政管理和执法涵盖面较广,涉及治安、交通、户政等各方面,因此引起行政争议的概率也会相对偏高;劳动与社会保障类255件,占7.56%,这类案件主要是劳动、社会保障及行政确认,这其中主要包括工伤或因工死亡行政确认方面;工商类243件,占7.20%,这类案件主要包括对工商登记行为的撤销或变更,以及对工商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而提起的诉讼;食品药品监督类221件,占6.55%,这类案件中涉及食品药品经营者因不服行政处罚等决定的诉讼较少,主要是举报人或投诉人在购买食品药品后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因对举报投诉的处理结果不服而提起的诉讼。

以上数据说明,涉及社会、民生的行政案件,仍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行政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采访中,刘遐告诉记者:“依法行政不仅要求实体公正,而且要求程序公正,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行政行为即使结果正确也可能被判决撤销或者确认违法。实践中,一些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随意简化或者违反程序的现象比较突出。”

“告官不见官”现象仍大量存在

陕西某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生态农场项目,可是在未经政府部门批准占用土地的情况下,该公司在协议租用土地范围内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用于新建集餐饮住宿、观光垂钓为一体的休闲度假场所和农家乐。国土部门在发出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无果后,对其作出行政处罚通知书,要求该公司限期内将土地恢复原状。该公司不服行政处罚,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被判败诉后,向西铁中院提起上诉。2017年11月29日,西铁中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案中,作为被上诉方的行政机关派出了工作人员出庭应诉。

2017年,西铁两级法院审结的3257件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174人(次),与2016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07.14%,但出庭应诉率仅占结案总数的5.34%,仅上升了1.12%。尽管《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有明确规定,但在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仍有很多的行政案件‘告官不见官’,不少行政机关负责人没有认识到出庭应诉是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也没有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对于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政府形象的重要意义。”刘遐说。

据了解,行政机关向法院出具的负责人不出庭的书面说明,大都表述为有“重要会议”或者“重要公务”。即使出庭情况下,不出声的问题较为普遍,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没有直接参与,对案情不熟悉,难以全面陈述行政行为的来龙去脉;有的缺乏庭审经验,只是照本宣科宣读答辩状,在法庭调查辩论中不愿、不敢发言,以至于没有收到负责人出庭应有的效果。

“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出庭应诉,既能体现诉讼主体平等和对法律的尊重,也是改进行政机关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思路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还可以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客观、全面地了解本单位执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有利于行政机关改进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刘遐告诉记者:“我们也建议行政机关进一步推动和完善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对应当出庭的案件类型、不能出庭的理由说明、出庭应诉效果评价等方面形成制度规范,鼓励正职负责人多出庭应诉,推动副职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从而杜绝仅委托律师出庭应诉的现象。”

探索发挥行政审判职能

两年多来,西铁两级法院坚持以庭审为中心,全力提高审判质效,在庭审过程中优化诉讼程序,提高司法效率,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打消了当事人对审判工作的种种顾虑,从而增强了司法权威性,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此外,在实际庭审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优势,将社会公众的良知和善恶标准、是非观念融于司法过程中。2017年,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审理案件占西铁两级法院一审结案总数的88.21%。

“通过社会化、大众化的人民陪审员与职业化、专业化的法官相互配合审理行政案件,不仅有利于积极化解矛盾,而且还实现了司法工作向社会延伸,有效地促进了两级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取得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刘遐如是说。

为畅通与行政部门的沟通渠道,西铁中院率先在全省建立起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络机制和重大案件函告制度,2017年,通过协调联络化解重大行政纠纷63件。与此同时,该院还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信息,针对行政机关在审判中反映出的不合法、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协助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2017年,西铁中院面向社会公开聘请了10名党风廉政监督员,进一步强化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指导。

“客观理性地评价行政行为是行政审判的价值所在。”刘遐表示,建议行政执法部门能够更加充分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开展工作,树立起行政执法程序与实体并重的理念,让行政审判在法律制度的框架内运行。(本报记者刘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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