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號!樓市:空置率與價格,飆高!

信號!樓市:空置率與價格,飆高!

中國住房空置率到底是多少?這似乎是個謎!

近日,原中財辦副主任楊偉民在 “2018陸家嘴論壇”演講時表示:

“我在中央財辦時,曾經請有關單位通過對用電量對全國住宅的空置情況摸底調查,顯示我國無論是城鎮還是鄉村住宅的空置率都相當高。比日本這種高度老齡化、少子化、城市化的國家還要高,日本是13%。我們是多少,我就不在這說了,反正比日本高得多。這很不正常,說明用來炒的房子真不少,有關部門應該儘快制定空置標準。現在我們在頻頻調控房地產市場,但是底數不清怎麼調控?”

今年3月,原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陳錫文披露了由國家電網主導的空置率調查:

“從每戶電錶數據來看,一年一戶用電量不超過20度認為是“空置”。算下來,2017年,大中城市房屋空置率是11.9%,小城市房屋空置率13.9%,農村房屋空置率14%。”

幾年前,西南財經大學中國家庭金融調查與研究中心《城鎮住房空置率及住房市場發展趨勢》報告,披露了他們的估測:

“2013年,我國城鎮住宅市場的整體空置率達到22.4%,城鎮空置房為4898萬套。其中六大城市空置率分別為:重慶25.6%、上海18.5%、成都24.7%、武漢23.5%、天津22.5%、北京19.5%。三線城市住房空置率最高,為23.2%。”

2016年年初,中央黨校教授周天勇老師也有一個測算:

“2015年底預計,我國城鎮已經被購買和竣工住宅的空置率約在在20%到25%之間,城鎮地區空置住房約為6500到8800萬套之間。”

眾所周知,空置率越高,房屋使用率就越低,房屋泡沫越大。按照國際常見的標準,空置率10%以下為較合理區,房屋供求基本平衡;10%-20%之間為危險區間;20%以上為房屋庫存嚴重積壓。

那麼,西安的空置率是多少呢?大家不妨夜間21:00—23:00,看看自家小區,開車在三環轉一圈,先觀察一下亮燈率!

七部委鎖定西安等30城開展房地產專項整治

信號!樓市:空置率與價格,飆高!

房地產亂象,已惹惱眾怒,到了忍無可忍的程度。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等七部委,決定於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對包括西安在內的30個城市先行開展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嚴厲打擊侵害群眾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

30城包括: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南京、蘇州、無錫、杭州、合肥、福州、廈門、濟南、鄭州、武漢、成都、長沙、重慶、西安、昆明、佛山、徐州、太原、海口、寧波、宜昌、哈爾濱、長春、蘭州、貴陽。

本次專項行動的打擊重點包括:投機炒房、房地產“黑中介”、違法違規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虛假房地產廣告等四個方面。

一是打擊操縱房價房租、捂盤惜售、捏造散佈虛假信息、製造搶房假象、哄抬房價、違規提供“首付貸”等投機炒房團伙;

二是打擊暴力驅逐承租人、捆綁收費、陰陽合同、強制提供代辦服務、侵佔客戶資金、參與投機炒房的房地產“黑中介”;

三是打擊從事違規銷售、變相加價、一房多賣、霸王條款、價格欺詐以及限制阻撓使用公積金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四是打擊發布不實房源和價格信息、進行不實承諾等欺騙、誤導購房人的虛假房地產廣告。

此次七部門要求,對專項行動實施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從嚴懲處:

對開展整治行動不力、人民群眾投訴較多、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較嚴重的地方,要加大督察力度;

對涉嫌隱瞞包庇、濫用職權、翫忽職守的部門和人員,要堅決問責。

湖南日報連發4文怒批樓市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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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湖南日報大篇幅痛批長沙樓市亂象,稱其“調控政策前後不一,強化看漲預期”。同時,連續四天頭版刊發社論,毫不諱言地指責:“如今,房價高居不下、市場投機盛行,老百姓不高興、不贊成、不答應。這就說明,我們在這一領域的工作有不到位的地方,離群眾的要求還相距較遠。”

“人才新政問題,我們不去趕熱鬧,也不去圖花哨,一座被房價綁架的城市,四處‘搶人’又有何用?萬千優秀人才,如果居不易、望房愁,又怎能把心留住?而是要通過房價窪地,打造人才高地。”

“堅決查處假借人才引進之名、假借他人身份證明等違規落戶的炒房行為。”

不僅如此,湖南日報甚至將其類比為“新中國成立之初,一些不法資本家試圖通過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擾亂市場秩序,挑戰新生的人民政權”。

作為湖南省委機關報,將炒房客、黑中介、部分開發商以及相關部門的“內奸”視為“敵人”,並指出“當前長沙房地產市場調控的主要矛盾不是供需矛盾,而是炒房與反炒房的重大斗爭。”湖南日報如此嚴厲地批評本地的政策,其風向意義絕不簡單。

據報道,此番大動作之前,湖南省委主要領導曾親自暗訪長沙樓市,對不少亂象頗為震驚、震怒,嚴令整頓。

隨後,6月25日長沙出臺“全國最嚴”樓市新政,無論在限購、限售,還是首付比例、購房資格等方面都大幅度收緊。

值得注意的是,長沙“6·25”新政的具體措施,也基本上是按照湖南日報的指定意見來實施的。罕見的是,其不少政策內容,直接逆轉長沙之前出臺的相關政策。

西安房管局發佈購房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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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商品房購房警示,以“選房前”、“看房時”和“買房時”3個時段為先後步驟,分別警示購房人在購買新建商品房過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項,供在西安買房置業的人士參考。

一、選房時,核驗相關證件是否齊全,拒絕購買無證銷售的房屋

選房時,購房人必須查看開發企業是否具備《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五證”,重點查看《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時應注意3個問題:

首先,《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中載明的開發企業應當和出售房屋的出賣人完全一致,否則不能確定開發企業銷售的合法性。

其次,批准銷售的房屋和購房人購買的房屋必須一致。即購房人購買的房屋必須在銷售許可範圍之內,如未在銷售範圍之內,屬於非法銷售。

再次,核實項目名稱與開發企業的廣告宣傳是否一致。

上述“五證”可在銷售現場通過公示內容查閱。開發企業以手續正在辦理為由提供不了“五證”的,購房人應拒絕購買,切不可盲目交納包括定金等任何款項。

二、看房時,深入實地進行核實,詳細瞭解項目情況及相關企業的實力和口碑

購房人應當對有意向的樓盤進行實地瞭解。樓盤配套設施均以政府規劃審批為準,相關規劃文件均在現場公示。建議購房人在看房時按以下4個步驟來看房:

第一步,瞭解目標房源的價格、面積、戶型、周邊環境和小區的配套設施以及售後服務,這些大多數購房人都能做到。

第二步,對房屋的供水、供電、供氣、排汙、綠化、保安、保潔等都要進行詳細的諮詢,這一點經驗較為豐富的購房人能做到。

第三步,將置業顧問等相關方面的承諾以書面形式確認,這一點很少有購房人能做到,而日後的諸多糾紛往往來源於此。

最後一步,還應對開發企業的綜合實力、誠信度以及物業公司的口碑進行多方面瞭解。

三、買房時,慎交購房定金,合同必須網籤備案,所有購房款(包括定金)必須打到預售資金監管賬戶

買房簽約時,購房人應重點關注:

1.慎交購房定金。“定金”是指當事人約定由一方向對方給付的,作為債權擔保的一定數額的貨幣,它屬於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目的在於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債務。債務人履行債務後,依照約定,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因此,購房人在確定購房意向前,儘量不要隨便向開發企業交付定金,要認識到簽訂了認購協議、交了定金,便具有法律效力,雙方都必須按協議履行。

2.購房人付款時,一定要與開發企業登錄房管局商品房網籤平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提交房管部門備案。購房人一定要詳細查看合同條款,雙方簽字確認後,再按合同約定付款。

3.購房所有款項款(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銀行按揭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必須全額交存至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交存賬號應與售樓場所公示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及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載明的監管賬號一致,不得直接將購房款交存至開發企業的其他賬戶,以避免購房風險。

4.如購房人屬按揭購房,必須看貸款是否能落實。按照按揭購房流程,購房人應先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辦理按揭手續。一旦按揭貸款不成功,購房人就會面臨承擔高額違約金的風險。因此,在簽訂購房合同之前,應查清自己的信用狀況,向按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諮詢貸款政策,瞭解自己是否可貸款及額度,並正確評估自己的還款風險,以免合同簽訂後,貸款辦不下來,或者發現自己無力還貸,從而賠償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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