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大师为救弱女,破“不与官场任何来往”之规,甘愿毁誉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1933年7月,金陵大学一名叫杨念的女学生,年芳20岁,长得眉清目秀,气质娟秀儒雅,因生病回庐山休养。她的美丽引人注目,英国牧师约翰逊的儿子打上了她的主意。一天夜晚,小约翰逊趁两人单独相处的机会,对杨念动手动脚,杨念躲闪哀求无果,小约翰逊得寸进尺欲对杨念施暴。杨念假意应允,寻机夺门而逃,小约翰逊见到嘴的天鹅要飞,便紧追不放,天黑路滑,不幸一脚踏空跌下山坡,造成高位截瘫。

事情发生后,小约翰逊迁怒于杨念。将杨念告上法院,而牯岭法庭迫于洋人压力,准备判杨念20年重刑,并传言如若肯嫁给小约翰逊,案件便可就此了结。消息传出,山城一片哗然。
弘一大师为救弱女,破“不与官场任何来往”之规,甘愿毁誉

杨念的父亲即气愤却又万般无奈,托请江西大贤陈三立出面斡旋调停。三立老人自感力薄,便登门拜访求助弘一大师。大师了解事情原委后,不禁愤而言道:”人世间不平之事多矣!普渡众生,解人危难,我们责无旁贷,况且这等含冤之事,贫僧岂能袖手旁观,吾当尽力而为”。可是第二天一早,杨姑娘便来寺里求见弘一大师,并说明她的来意。希望大师劝阻杨父改变主意,勿再与小约翰逊抗衡,她情愿嫁进约翰逊家。大师知道这并非杨念姑娘真意。弘一大师不仅问道:杨念居士,这又是为何?老衲闻听此事,也义愤填膺,何况你乎?

原来,杨念姑娘自知这种冤屈,明若洞中观火,却屡败官司,天理何在?公道何存?抗之争之亦有何用?自己岂止是心灰,更已是心死!国家衰败颓废至此,小民何能扬眉,莫若浑浑噩噩度日罢了。弘一大师得知此情,不由心中一阵刺痛,等杨姑娘回家后,便拿出银针、笔砚,刺血书写《华严经》希图以此来感化杨念姑娘,并发话:杨念居士一天不改变主意,我就一天不停止刺血书写。杨念闻讯后,奔跑至青莲寺,跪在大师面前叫道:大师快停笔!小女累及大师至此,实在是罪该万死,小女愿听从大师教诲。


弘一大师为救弱女,破“不与官场任何来往”之规,甘愿毁誉

杨念姑娘改变主意后,弘一大师和陈三立老人联合一些社会名流,一起向牯岭法庭进行严正交涉,希望法庭能秉公办案,为国人伸张正义。牯岭法庭汪庭长后亲自来到青莲寺向弘一大师表明:此案无法改变。如果九江法院能予以支持,恐怕还有转变的机会。

大师闻言后就匆匆下山前往九江法院交涉。几天后,九江法院给予了八个字的答复:此案特殊,无法更改。汪庭长得讯后,再次向大师献策道:当朝要员“国舅”宋子文的岳父张谋之现正在庐山居住,此人喜欢附庸附雅,结交名流,大师若能屈尊去见他,并赐予墨宝,他肯定愿出面帮忙,又谁敢得罪国舅大人的岳父呢?王庭长轻松献策后闲散而回,而弘一大师却如入地狱。弘一大师出身豪门望族,出生时,李鸿章亲自到李府贺喜,他的父亲去世,李鸿章又亲自主持葬礼。王公权贵,他实在见得太多,对官场上的腐败黑暗,焉能不察,怨恨至极,发誓不与官场有任何来往,出家后他更是严守此规。
弘一大师为救弱女,破“不与官场任何来往”之规,甘愿毁誉



弘一大师一连七天七夜难以入眠,做着思想斗争——“不能毁了她的一生,纵使是一般的山里姑娘,遭此厄运,也不能袖手旁观,解人危难,如果只是肉体上的痛苦当然可以忍受,割肉饲鹰,折骨出髓……这当是义无反顾,而唯有清白的名声是万万不能玷污啊!”弘一大师想了很多,在如此进亦难、退亦难的时刻,弘一大师终于决断毁容去求张谋之。就这样,在张谋之的斡旋下,杨念姑娘的官司得到了公正的审判。在杨念重返金陵大学的时候,弘一大师特意书写了一幅“悲欣交集”的条幅赠予她,难言的思绪式或许尽在字里行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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