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共讀,犯而不校

【共讀內容】

8.05 曾子曰:「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有若無,實若虛,犯而不校—昔者吾友嘗從事於斯矣。」

【導讀學者】

黃裕生:清華大學哲學系 教授

何光順:廣州外語外貿大學語文學院 教授

【共讀筆記】

崔聖:

【論語晨讀】第832天

王心竹:

本章與前兩章一樣,都是“曾子曰”,《論語》中對孔子弟子,尊之為子的,應該就曾子和有子了。其他或以名稱或以字稱,有研究者據此而認為在《論語》的編纂過程中,至少曾子弟子參與甚多,而有若,則是因為孔子去世後,因像老師,而被師事過。

曾凡朝:

王老師說的有若:《史記·仲尼弟子列傳》雲:“孔子既沒,弟子思慕。有若狀似孔子,弟子相與共立為師,師之如夫子時也。”

王心竹:

就文本而言,《開城石經》“校”作“挍”,《論語後錄》認為,作“挍”是俗誤從手旁。

曾凡朝:

@王心竹[握手]就文本而言,昔者吾友。有引作“吾之先友”

王心竹:

就文義而言,輪值老師已引出《論語正義》《論語集註》中的解釋,我在此不再多做解釋,請曾老師看有無補充否。

曾凡朝:

論語正義解釋的比較詳細

關於犯而不校,王龍溪這樣解釋:顏子嘗自立於無過之地,未嘗獲罪於人。人自犯之,始可言不校。今人以非理加人,人以非理答我,此乃報施之恆,烏得謂之犯?正須自反以求其所未至,故有孟子之自反,然後可進於顏子之不校。

王心竹:

《困學記聞》謂,孟子泰山岩巖之氣象,而顏子和風慶雲之氣象[微笑]

曾凡朝:

@王心竹是的王老師。“孔子,元氣也;顏子,春生也。”“顏子,和風慶雲也。”

慶雲,五彩祥雲,古人以為是祥瑞之氣

清代學者牛運震牛運震《論語隨筆》,對“犯而不校”這樣理解:犯而不校不是著意去容他,亦不是因他犯而遂去自反。蓋其所存者廣大,故人有小小觸犯處自不覺得。或謂顏子犯而不校有包之之意焉,有彼之之意焉,有愧之之意焉。夫包之則近於驕,彼之則鄰於狹,愧之則失於薄,豈顏子之心哉?

王心竹:

此處“昔者吾友”指顏子。關於顏子,乃孔子最珍重的學生之一,先孔子而亡,孔子大慟,謂天喪餘。程子有言,孟子才高,學之無可依憑,而人須學顏子之學,則入聖人為近,有用力處。本章借曾子之言,即可見顏子之學,想見其人。

此處曾子所謂的“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有若無,實若虛”於顏子而言,則不自知,對他來說,當是就其所問而言能與不能。當然,曾子能以是贊顏子,亦可見其人其養

不過,我想提一個問題供大家討論,就是犯而不校,孔子會怎麼看?[偷笑]

曾凡朝:

張伯行《困學錄》夫子告以視聽言動,則請事斯語;誘以博文約禮,則欲罷不能,是何等力量?得一善則拳拳服膺,是何等持守?不遷怒不武過,是何等克治?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有若元,實若虛,犯而不校,是何等氣度?學者能於此處求之,則顏子之學可得矣,亦可以學顏子之所學矣。

劉國慶:

@王心竹 謝謝各位老師導讀@曾凡朝 ,我說幾句個人看法,請各位師友指正

本章是曾子稱讚他的一位朋友所達到境界的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其虛懷若谷的學習態度,另一方面是其"犯而不校"。本章可以注意的地方,是在向文獻學習和向生活學習這兩個來源中,曾子更多的繼承的是向生活的學習,這和孔子的"三人行,必有我師焉"的精神是完全一致的。需要分析的,是其"犯而不校"的含義。自古注家,對"犯而不校"有三種理解:(1)計較。朱熹《論語集註》:顏子之心,惟知義理之無窮,不見物我之有間,故能如此。謝氏曰:不知有餘在己,不足在人,不必得為在己,失為在人,非幾於無我者不能也。(2)《論語集解》引包曰:校:報也。言見侵犯而不報也。(3)交往。即被侵犯了以後,就不再交往。何紹公《論語義》:“隱十年春王二月,公會齊候、鄭伯於中丘。”解詁曰:“月者,隱前為鄭所獲,今始與相見,故危(為?)錄內,明君子當犯而不校也。”樾謹按徐彥疏曰:“謂校接之交,不謂為報也”

第一種理解和第二種理解是相通的,只有程度的差別。要去報復一個人或一件事,你一定是受了傷害,而且是自己已經深深地感覺到了這種傷害,才會去要求得到補償。如果你的要求得不到滿足,才會去報復。如果連計較都不去計較,當然就不會去報復了。第三種理解,即"惹不起躲得起"的態度,雖然實際上就是孔子周遊列國的做法,但和孔子教育學生們的並不相同。孔子對於"不善"的人,或者侵害過他的人,並不是不再交往的。  或曰:“以德報怨,何如?”子曰:“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崔聖:

這二天學習內容亦有意思,是講曾子故事,也是曾子所傳文化,恰巧由@曾凡朝 老師來導讀。曾老師也是在講述自己的家傳文化啊[強][強][抱拳][抱拳]

劉國慶:

孔子要求自己和培養學生的,是直言敢諫,同時又謙遜服從的品格:有子曰:“其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  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  子路問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孔子要通過政治上的選賢任能和循序漸進的教化,來維護一個"仁道"即相互不犯的社會:樊遲問仁。子曰:“愛人。”問知。子曰:“知人。”樊遲不達,子曰:“舉直錯諸枉,能使枉者直。”樊遲退,見子夏曰:“向也吾見於夫子而問知,子曰:舉直錯諸枉,能使枉者直。何謂也?”子夏曰:“富哉言乎!舜有天下,選於眾,舉皋陶,不仁者遠矣。湯有天下,選於眾,舉伊尹,不仁者遠矣。”  子曰:“好勇疾貧,亂也。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亂也。”孔子保護自己不受"不仁"侵犯的意識也是有的:  子曰:“我未見好仁者,惡不仁者。好仁者無以尚之,惡不仁者其為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有能一日用力於仁矣乎,我未見力不足者。蓋有之矣,我未之見也。”

可見曾子所說"吾友"的"犯而不校",是和孔子的"以直報怨"是不同的。這種差別是如何產生的呢?曾子描述"吾友"的品德,前四句是說指他虛心好學,一心向道,最後一句是說他"犯而不校",是把"犯而不校"作為學習所達到的境界來說的。因而,我們就要看看孔子在培養學生們的君子人格中,是否能導致學生們"犯而不校":“顏淵季路侍,子曰,盍各言爾志。子路曰,願車馬衣輕裘,與朋友共,敝之而無憾。顏淵曰,願無伐善,無施勞。子路曰,願聞子之志。子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子路是要對財產做共同的消費,孔子並沒有做強有力的糾正。孔子鼓勵學生們學道成德,而不是追求利益:  顏淵喟然嘆曰:“仰之彌高,鑽之彌堅,瞻之在前,忽焉在後。夫子循循然善誘人,博我以文,約我以禮。欲罷不能,既竭吾才,如有所立卓爾。遂欲從之,末由也已。”  子曰:“放於利而行,多怨。”對於顏回的貧窮,孔子從未教導過他如何去致富,如何改善自己的生活,除了做官以外。  子曰:“回也其庶乎。屢空。賜不受命,而貨殖焉,億則屢中。”因為孔子教育學生的職業目標是出仕得祿,所學之道是做官之道,官坐穩了,祿自然就有了,因此,孔子教給學生的道,從來就不是發財致富,而是維護政治和平與穩定的"道"。對仁政的追求,遠遠壓過了孔子對財產權的處於萌芽狀態的有限認知:原思為之宰,與之粟九百,辭。子曰:“毋,以與爾鄰里鄉黨乎!"

人和人之間的爭端與互相侵犯,部分是對人身的不尊重,部分是對名譽權的損害,但大部分是對財產權的損害。儒門既然對利益忽視,因而從觀念上說,就要塑造漠視財產侵害行為的心態。而其餘的侵害,除了暴力衝突之外,對人的損害都是短期的、暫時的,因而才可以"犯而不校"。朱熹《論語集註》說:顏子之心,惟知義理之無窮,不見物我只有間,故能如此。朱熹《論語集註》引謝氏曰:不知有餘在己,不足在人,不必得為在己,失為在人,非幾於無我者不能也。"物我無間",人我不分,就是對財產權的取消。但人真能無視財產權嗎?《四書反身錄》:顏子以能問不能,若無若虛,與物無競,非其心同太虛,安能如是?在顏子實不自知,而曾子以是稱之,則曾子所養可知矣。今學者居恆動言人當學顏子之所學,試切己自反,果若無若虛,物我無間,惟善是諮,怡然不校乎?可見李顒認為"物我無間"也是非常難以做到的。既然如此難以做到,那為什麼曾子還要表彰這種追求呢?

崔聖:

曾子家傳文化: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還有今天學習的犯而不校。這個也應該是@曾凡朝 老師的家傳文化[強][強]

劉國慶:

根本上說,這是因為孔子認為秩序是由上而下賦予的,而不是自下而上建立的。子曰:"天下有道,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禮樂征伐自諸侯出。"孔子曰:“祿之去公室五世矣,政逮於大夫四世矣,故夫三桓之子孫微矣。”既然秩序是從上到下賦予的,儒門就只能藉助諸侯的力量行道,而不是靠自己。因而,諸侯的權力本身就是必須要維護的,不能被破壞的。客觀上說,"敬簡"之政難以實行,是因為孔子要藉助君候行道,所以才反對子產鑄刑鼎,弱化專制權力的做法。經濟的權力是所有權力的基礎,所有權是經濟權力的核心。孔子時代是封建制,土地是周天子所有,分封給諸侯,而"小人"只有土地的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春秋時土地開始私有,周的政治秩序開始崩潰,正是孔子所反對的"禮崩樂壞"的表現。孟子雖然已經認識到農民有恆產,國家自會安定。犯仍然要保留國家分配土地的權力"為民制產"。孟子理想的經濟制度是“井田制度”,孟子說:“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數口之家可以無飢矣。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養,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梁惠王上》)五畝之宅是說每一農家在田中有二畝半的居住地以便耕種,冬季住在農民相聚的小城堡裡,也有二畝半的住宅。孟子認為,衣食不足,則不暇治禮義;而飽暖不教,則又近於禽獸。富而教之以孝悌,則人知愛親敬長也。我們看到近代殘酷無比的暴力土改,就是"為民制產"的實現。

犯仍然應該是但仍然

春秋戰國之後,封建制被破壞,允許農民劃去井田的疆界,在百畝之外自由開闢耕地,貴族增添了收入,但土地所有權落到了農民手裡,土地歸民間私有,可以自由買賣,於是出現了貧富不均和兼併,加上"耕讀傳家"即"學而優則仕"帶來的是地主何官僚的聯盟,土豪劣紳借政治權力壓迫無產者,帶來社會矛盾無法解決。漢武帝的鹽鐵國營官賣政策抑制了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到王莽時代,將一切田畝收歸國有,由中央重新平均分配。後來王莽想把一切土地盡歸國有,成為皇田,重行分配,恢復井田制,結果引起一場大變亂。以後的土地政策,一方面追求井田制度的土地平均佔有理想,另一方面又主張耕者有其田,這兩種觀念衝突始終得不到解決。表面上的觀念衝突,其根源在於在四民社會中,地主與官僚一體,藉助專制權力欺壓"小人",由絕對權力陷入絕對腐敗的傳統政治邏輯。

道德問題的背後是權利問題。產權問題的背後是政治體制問題。如果你要靠帝王行道,就要把權力保留給帝王。如果你要靠自治行道,就要把權力留給民眾。你要"十八億畝紅線",就要把土地所有權留給國家,也就是留給官員,你要是認為每個人都會追求自己的幸福,並在追求自己幸福的時候能夠造福他人,你就會認可所有權應該分散給每個人,國家不能干預。為什麼中國的野心家都願意"打天下"?就是因為在中國人的觀念中,有了權就有了一切。而"犯而不校",就是對強者侵犯的縱容。從這個角度說,子貢的"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吾亦欲無加諸人。"比曾子顏回的"犯而不校"要高明多了。從子貢的觀點看,每個人都不被侵犯,自然秩序井然,"大道行焉"。而要每個人不被侵犯,就要劃分每個人的責任田,每個人負責自己責任田的秩序維護,開發利用,通過市場互相服務,這責任田就是產權。這也才有西方產權劃分的名言“風可進、雨可進,國王不可進"。

儒門對民的守護,大概是從元朝開始。宋濂等人編撰的《元史》,已經開始表彰對財產權的尊重了。《元史許衡傳》中說:許衡嘗暑中過河陽,渴甚,道有梨,眾爭取啖之,衡獨危坐樹下自若。或問之,曰:“非其有而取之,不可也。”人曰:“世亂,此無主。”曰:“梨無主,吾心獨無主乎?人所遺,一毫弗義弗受也。庭有果,熟爛墮地,童子過之,亦不睨視而去。其家人化之如此。”許衡的"非其有而取之,不可也。"就是在維護他人的財產權,其實是一種俠義精神。在這點上,墨家以實際行動維護弱者權利,也就是維護"道",是值得儒門學習的。

發言完畢,敬請各位師友指正[抱拳][抱拳]

張楠:

@王心竹 老師還有冉子呢

馬震宇:

“能問於不能、多問於寡”;問種地行嗎?


————

【論語譯註】

8.5曾子曰:“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有若無,實若虛,犯而不校——昔者吾友嘗從事於斯矣。”

【譯文】曾子說:“有能力卻向無能力的人請教,知識豐富卻向知識缺少的人請教;有學問像沒學問一樣,滿腹知識像空無所有一樣;縱被欺侮,也不計較——從前我的一位朋友便曾這樣做了。”

【註釋】o吾友——歷來的註釋家都以為是指顏回。

【論語正義】曾子曰:“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有若無,實若虛,犯而不校,包曰:“校,報也。言見侵犯不報。”昔者吾友嘗從事於斯矣。”馬曰:“友,謂顏淵。” 

o正義曰:不能與寡,言人平時莫己若者也。《中庸記》言天地之大,愚夫愚婦,可與知、能,而聖人或有所不知、不能。故以大舜之知,猶好問,好察邇言者此也。《中論 虛道篇》:“人之為德,其猶虛器與!器虛則物注,滿則止焉。故君子常虛其心志,恭其容貌,不以逸群之才,加乎眾人之上。視彼猶賢,自視猶不足也,故人願告之而不倦。《易》曰:‘君子以虛受人。’《詩》曰:‘彼姝者子,何以告之?’君子之於善道也,大則大識之,小則小識之,善無大小,鹹載於心,然後舉而行之。我之所有,既不可奪,而我之所無,又取於人,是以功常前人,而人後之也。”《中論》所言,與此章相發。前篇顔子言志,“願無伐善,無施勞”,亦此“若無”、“若虛”之意。“犯而不校”,是言其學能養氣也。《韓詩外傳》引顔子曰:“人不善我,我亦善之。”即“不校”之意。鄭注《檀弓》雲:“昔,猶前也。”曾子言時,顔子已卒,故稱“昔者”,與孔子言“今也則亡”意同。皇疏引江熙曰:“稱‘吾友’,言己所未能也。”  

o注:“友,謂顏淵。”  

o正義曰:知謂顔淵者,以所言非顔淵不足當之。《大戴禮曾子疾病篇》:“曾子謂曾元、曾華曰:‘吾無顔氏之言,吾何以語女哉?’”知顔淵為曾子所甚服也。

【論語註疏】曾子曰:「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有若無,實若虛,犯而不校,包曰:「校,報也。言見侵犯不報。」昔者吾友嘗從事於斯矣。」馬曰:「友,謂顏淵。」

【疏】「曾子」至「斯矣」。[表情]正義曰:此章稱顏淵之德行也。「曾子曰: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有若無,實若虛,犯而不挍」者,挍,報也。言其好學持謙,見侵犯而不報也。「昔者吾友嘗從事於斯矣」者,曾子云:「昔時我同志之友顏淵嘗從事於斯矣。」言能行此上之事也。

【論語集註】曾子曰:「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有若無,實若虛,犯而不校,昔者吾友嘗從事於斯矣。」校,計校也。友,馬氏以為顏淵是也。顏子之心,惟知義理之無窮,不見物我之有間,故能如此。謝氏曰:「不知有餘在己,不足在人;不必得為在己,失為在人,非幾於無我者不能也。」

《論語》共讀,犯而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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