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入额领导出席庭审

2018年6月27日上午,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公诉人刘涟、向淇伊对被告人朱某某非法持有毒品一案出庭支持公诉,该案是今年以来首例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毒品犯罪案件。

在第一次庭审中,该案被告人朱某某对采信侦查人员证言持有异议,后南明区人民法院通知侦查人员到庭,第二次庭审中,侦查人员对行车轨迹、抓获经过以及毒品位置予以了详细说明,还原了抓获朱某某的整个过程,并接受了公诉人、被告人、审判员的交叉询问。正面回应了被告人对案件证据的疑问,实现整个庭审的效率化、明细化、公开化。

我院分管检察长李德红出席了本次庭审活动,这也是今年上半年以来,我院入额领导首次出席不认罪案件庭审活动。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是以审判为中心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庭审实质化的题中之义,将呈常态化发展趋势,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不仅从思想上强化了侦查人员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而且能够引导侦查人员主动去规范侦查取证行为,同时也有助于公诉人向法庭指控犯罪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入额领导出席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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