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省中招考試實施辦法出爐,八九年級共考3天!

2018年河南省中招考試實施辦法出爐,八九年級共考3天!

河南省目前初中畢業施行“兩考合一”,即: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及高中招生考試兩個考試合併為一個。2018年的中考實施辦法已經出爐,詳情看下文:

2018年河南省中招考試實施辦法出爐,八九年級共考3天!

河南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河南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豫教基二〔2017〕169號)等有關要求,制訂河南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

考試的性質和意義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實施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有利於引導學校認真執行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深入推進素質教育;有利於進一步規範學校教育教學行為、科學評價學校教育教學質量;有利於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培養興趣愛好,為學生進一步發展打好共同基礎。

考試的科目與內容

1.考試科目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將《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中的全部科目納入考試的範圍。

▼ 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由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試卷、統一考試時間。

▼ 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地理、生物七個科目實行閉卷考試;道德與法治、歷史兩個科目實行開卷考試。

▼ 體育與健康和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納入學業水平考試統一管理,由省教育廳明確統一要求,各省轄市(含省直管縣、市,下同)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綜合實踐活動(含信息技術、勞動與技術、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藝術(音樂、美術)等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學校課程,也要進行考核,由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以初中學校為主實施,相關特長表現體現在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中。

2.考試內容

依據義務教育各學科課程標準確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內容,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增強與學生生活、社會實際的聯繫,注重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加強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題庫建設,開展試卷評估與分析,提升考試命題質量和水平。

考試的對象與時間

1.考試對象

初中所有在校生均須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2.考試時間

學業水平考試在相關課程結束後進行,實行隨教隨考隨清,減輕學生備考負擔。

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科目考試統一安排在每年6月下旬。其中:

▼ 九年級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物理、化學、歷史;

▼ 八年級考試科目為地理、生物。

體育與健康和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安排在每年4、5月份,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考試進程,考試對象為九年級學生。

考試成績的呈現與使用

1.考試成績呈現方式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及高中錄取計分科目: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理化生實驗操作。

考試成績以分數呈現,總分800分。其中:

語文、數學、外語每門120分;

物理、道德與法治每門70分;

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每門50分;

體育70分;

理化生實驗三科滿分30分。

綜合實踐活動(含信息技術、勞動與技術、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和藝術(音樂、美術)等未納入中招錄取計分科目的課程,考核成績原則上以等級呈現,具體等級要求由省轄市統一規定。經教育廳批准的地區,也可以選擇部分科目,統一組織考試,並以一定分值計入中招錄取成績。

2018年河南省中招考試實施辦法出爐,八九年級共考3天!

河南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安排表

2.考試成績使用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學業水平考試結果的研究與分析,做好教學反饋與指導,不斷提高教學質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根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給學生排隊,不得僅以考試成績作為評價學校和教師的依據。

其他

1.初中在校學生只能參加一次相應學科的學業水平考試。

2.本辦法自2017年秋季入學初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河南省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

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分析,是發現和培育學生良好個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一項重要制度。

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材料將作為中招錄取的重要參考,提供給高中階段學校錄取使用。高中階段學校在招生時要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要求,制定科學規範的綜合素質評價材料使用規則,報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高中階段學校的綜合素質評價材料使用的相關要求應在招生前提前向社會公佈。

綜合素質評價從2017年入學的初中一年級新生開始實施。

說明:

1.此表是學生畢業時建立綜合素質檔案用表;

2.此表綜合每個學期記錄情況,由班主任進行初審,學生簽字確認,初中學校公示審核通過後錄入系統;

3. 學生受到學校處分到九年級下學期仍未解除的,記錄在“違紀違規”欄目;在校期間因違法犯罪被司法機關判處刑罰收監執行而學籍仍保留的,應在“有無違法情況”欄目如實填寫。

4. 信息技術、藝術、體育與健康、綜合實踐活動等學科成績呈現形式及填寫要求,由省轄市根據具體情況統一規定。

5.“自我陳述”主要通過列舉典型事例等方式,介紹自己的個性經歷、興趣愛好、志向才能等方面的具體突出表現,不要簡單羅列幾個表格中記錄的各種獲獎情況等,一般不超過800字。

6.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由系統自動導入。

7.據實填寫,沒有內容的欄目可以空白,不夠的可自行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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