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盜竊有「癮」 上班處都不放過

長江信息報訊 記者 段佳 通訊員 劉芳

王某見財起心,盜竊有“癮”,多次偷走小超市快遞點的包裹、餐飲店他人的手機,甚至連自己上班店內的電腦設備都不放過。近日,王某被云溪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5個月,並處罰金。

2017年12月16日,王某夥同張某(另案處理)來到岳陽樓區某小區的生活超市,發現超市裡有快遞包裹,盜走6個包裹後逃離現場。12月19日上午,王某與張某在餐飲店裡,將服務員的手機盜走後,以550元的價格銷贓。12月21日上午,王某在餐飲店內上班時,發現吧檯下方有一臺電腦顯示器,便聯繫張某,商議將顯示器盜出去變賣。兩人用桌布將電腦顯示器包好,偽裝用垃圾桶倒垃圾的方式,將顯示器帶至餐飲店對面的空地處藏好。下班後,兩人準備將電腦顯示器轉移時,被店裡員工當場抓獲。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結夥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被告人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到案後能如實供述罪行,有坦白情節,可依法從輕處罰;積極退賠被害人損失,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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