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發布「擴大開放100條」行動方案——超九成年內將實施

7月10日,上海市舉行進一步擴大開放推進大會,正式公佈了《上海市貫徹落實國家進一步擴大開放重大舉措加快建立開放型經濟新體制行動方案》,簡稱“上海擴大開放100條”。

行動方案明確了5個方面、20項任務、100條舉措,聚焦五大領域:一、以更大力度的開放合作提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能級(提出32條具體措施);二、構築更加開放的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體系(提出17條具體措施);三、打造司法保護和行政保護協同的知識產權保護高地(提出15條具體措施);四、建設服務全國的進口樞紐口岸(提出26條具體措施);五、營造國際化法治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提出10條具體措施)。

在7月11日上海市政府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上海市副市長周波表示,開放是上海最大的優勢,在新的起點上,上海將堅定不移貫徹中央部署,擴大對外開放,不斷創造更全面、更深入、更多元的對外開放格局,建設開放型經濟新體制。

周波稱,此次發佈的“上海對外開放100條”中,原則上,對國家統一實施的開放政策,爭取率先落地項目;對國家統一部署的開放安排,爭取先行一步試點;對國家沒有條件全面鋪開但有戰略需要的開放項目,主動爭取在滬實施並服務全國;對國家還在探索研究中的開放舉措,主動爭取壓力測試;同時,加快補上具體開放領域的短板弱項。

另外,在100條開放舉措中,有34條需進一步爭取國家支持,佔全部改革舉措的1/3,另有約1/3的改革舉措為上海獨有,例如“一網通辦”、自由貿易賬戶、上海證交所服務“一帶一路”等,體現了上海對外開放先行先試的探索。

周波強調指出,“上海擴大開放100條”是行動方案,而不是實施意見,在制定中重點突出“實”字。據初步研究統計,行動方案的100條開放舉措中,90%以上可以在年內實施。不涉及中央事權的地方事項自發布之日起立即啟動,原則上大部分爭取今年三季度落地。

上海發佈“擴大開放100條”行動方案——超九成年內將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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