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貫徹新修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方案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印發〈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通知》(中發〔2018〕31號)要求,為切實抓好《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以下簡稱《條例》)的學習貫徹,結合遼寧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認識《條例》修訂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學習貫徹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黨的十九大將紀律建設納入新時代黨的建設總體佈局,在黨章中充實完善了紀律建設相關內容。此次修訂《條例》,是黨中央根據新的形勢、任務和要求,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對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作出的再部署、再動員,必將進一步提高紀律建設的政治性、時代性、針對性,使全面從嚴治黨的思路舉措更加科學、更加嚴密、更加有效。

深刻認識、準確把握紀律建設的政治性。《條例》的修訂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作出明確規定,有利於引導和推動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黨中央一錘定音、定於一尊的權威。

深刻認識、準確把握紀律建設的時代性。《條例》的修訂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價值取向,緊密結合新時代新使命新要求,對脫貧攻堅、民生領域等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明確處分規定、提出紀律要求,有利於推動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更好地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深刻認識、準確把握紀律建設的針對性。《條例》的修訂堅持問題導向,聚焦管黨治黨的突出問題和監督執紀中發現的新型違紀行為,進一步總結實踐經驗,著力深化對關鍵領域、薄弱環節的紀律約束,促使廣大黨員懂法紀、明規矩,知敬畏、存戒懼,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提供了堅強紀律保證。

各級黨委(黨組)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自覺把學習貫徹《條例》同做好中央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結合起來,同進一步淨化修復遼寧政治生態結合起來,下大力氣建制度、立規矩、抓落實、重執行,強化日常管理和監督,充分發揮紀律建設標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一以貫之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努力取得全面從嚴治黨更大戰略性成果,紮實推進遼寧振興發展。

二、緊密聯繫實際,開展形式多樣的學習教育活動

各級黨委(黨組)要把學習貫徹《條例》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要政治任務,結合實際,認真研究謀劃、周密制定方案、精心組織實施,切實學習好、貫徹好、執行好。

(一)結合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將《條例》納入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列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和幹部培訓計劃,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全面掌握精神實質,增強黨章黨規黨紀意識。

(二)各級黨組織要把學習《條例》納入“三會一課”重要內容,通過集體學習、個人自學、專題輔導、撰寫學習體會及交流研討等方式,組織好學習交流,實現全覆蓋。

(三)各級領導幹部要發揮“關鍵少數”作用,帶頭學習貫徹《條例》,通過講黨課、撰寫體會文章等形式,示範帶動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員幹部開展學習。

(四)創新學習形式和手段,綜合運用評論解讀、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多種形式,使廣大黨員幹部搞清楚《條例》為什麼改、改了什麼,把學習的過程變成進一步加強紀律教育、強化紀律意識的過程。

(五)注重抓好結合,把學習貫徹《條例》與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從嚴治黨、加強紀律建設的重要論述結合起來,與學習黨的十八大以來管黨治黨理論、實踐和制度創新成果結合起來,與學習黨章黨規、憲法和監察法結合起來,切實增強學習貫徹《條例》、全面加強紀律建設的自覺性和堅定性。

三、認真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將《條例》貫穿於紀檢監察工作全過程

《條例》是各級紀檢機關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的重要遵循,要深刻理解、全面把握、精準適用《條例》,將其落實到強化監督、執紀審查、調查處置、巡視巡察、問責追責等每一項工作之中,推動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實現高質量發展。

(一)把紀律和監督挺在前面,突出監督第一職責,定位向監督聚焦、責任向監督壓實、力量向監督傾斜。強化政治監督,突出政治紀律的規範和執行,推動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堅決落實“兩個維護”,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

(二)全面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能,堅持紀在法前,把執紀與執法貫通起來,既分清紀法界限,防止以紀律處分代替法律制裁,以刑事處罰代替黨紀處分,又推進紀法協同,法法銜接,使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黨紀處分和政務處分、黨內問責和監察問責精準有序對接,促進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有機統一。

(三)堅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體推進,鞏固發展執紀必嚴、違紀必究的常態化效果,始終保持高壓態勢。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加強政治性警示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漸。持續紮緊制度籠子,讓制度“長牙”、紀律“帶電”,切實維護黨規黨紀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真正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四、加大宣傳工作力度,積極營造學習貫徹《條例》良好氛圍

各級黨委及其宣傳部門要把學習宣傳貫徹《條例》作為當前宣傳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強對《條例》宣傳的專題策劃,加大主題宣傳力度,為《條例》的貫徹實施創造良好輿論氛圍。

(一)做好《條例》的宣傳解讀工作,充分運用報紙、電視、廣播等新聞媒體和網站、微信、微博等新媒體,深入宣傳闡釋修訂《條例》的重大意義以及《條例》的新精神新要求,引導廣大黨員切實領會精神實質,自覺學習踐行。

(二)著力拓展宣傳深度,組織撰寫編髮評論綜述和理論文章,並同淨化修復政治生態、加強全面從嚴治黨的宣傳結合起來,切實把學習宣傳《條例》引向深入。

(三)多角度、全方位、分層次宣傳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黨員幹部學習貫徹《條例》情況,及時總結推廣學習貫徹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努力形成學《條例》、知《條例》、嚴格遵守《條例》的濃厚氛圍,為修訂後《條例》的貫徹實施創造有利條件和環境。

各級黨委(黨組)和紀委(紀檢組)要加強對學習宣傳、貫徹執行《條例》的監督檢查,納入日常監督、巡視巡察和派駐監督重點,對貫徹執行不力的,要批評教育、督促整改,嚴肅追責問責,推動《條例》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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