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康復醫學會「十佳康復治療師」 評選標準及細則

深圳市康復醫學會“十佳康復治療師” 評選標準及細則

各康復醫療機構:

為了加強學會管理,提高我市的康復醫療質量,樹立典型,表彰先進,經深圳市康復醫學會會長辦公會研究,決定自2018年起每兩年開展一次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二、評選名額:10 名。

三、評選條件

(一)必備條件(70 分)

1.深圳市康復醫學會會員。

7.參評者需積極參加學會各項學術活動,推動學會發展。

(二)附加條件

1.近 3 年來,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或醫學核心期刊發表各層次的論文篇數(核心5分/篇,非核心2分/篇,SCI10分/篇)。

四、評選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

(二)民主推薦、擇優評選。

五、評選方法和流程

1.條件具備的參評人,請在提交申報材料時附上相關佐證材料複印件。

(二)資格審核

(三)專家評審

(四)結果審核

(五)結果公示

(六)表彰獎勵

將在 2018 年8月 18~19 日深圳市康復醫學會舉辦的深圳國際康復論壇上進行表彰。

請及時提交個人資料報名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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