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康復醫學會「康復醫學科先進集體」 評選標準及細則

深圳市康復醫學會“康復醫學科先進集體” 評選標準及細則

各康復醫療機構:

為了加強學會管理,提高我市的康復醫療質量,樹立典型,表彰先進,經深圳市康復醫學會會長辦公會研究,決定自2018年起每兩年開展一次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 在深圳市從事康復的醫療機構。

二、評選名額:10 個。

三、評選條件

(一)必備條件(60 分)

2.康復病房、門診兼有,病床數在 20 張床以上。

4.開展了與醫學發展相適應的新技術、新療法,並每年舉行市級以上學術會議或市級以上繼續醫學教育項目進行推廣。

5.在深圳市立項的市級或以上科研課題,尤其注重科技進步獎。

6.科室沒有發生醫療事故和有效投訴。

(二)學科帶頭人(40 分,可加分)

2.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或醫學核心期刊發表各層次的論文篇數(核心5分/篇,非核心2分/篇,SCI10 分/篇)。

5.申報與康復有關的實用型專利、發明專利(申報人實用新型專利5分/項、發明專利 10 分/項)。

6.有較強的臨床帶教能力及教學經驗(碩士生導師 5 分、博士生導師 10分、博士後導師 15 分)。

四、評選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

(二)民主推薦、擇優評選。

五、評選方法和流程

各申請科室根據通知要求,如實填寫申報表自薦(見附件),經所在單位出具推薦意見並蓋公章後將書面材料(雙面打印)於 2018 年 6 月 20 日前郵寄龍崗區黃閣中路黃閣翠苑4棟808,郵政編碼518172,電子材料發送[email protected]

1.在條件具備的參評科室,請在提交申報材料時附上相關佐證材料複印

件。

(二)資格審核

深圳市康復醫學會“康復醫學科先進集體”評選委員會將組織工作人員對參評科室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初審。

(三)專家評審

資格初審後,“康復醫學科先進集體”評選委員會對符合資格的參評科室進行評審,採取差額評選方式,適當兼顧行業代表性、廣泛性和地域性等因素。

(四)結果審核

“康復醫學科先進集體”評選委員會將評審結果提交深圳市康復醫學

會評選審核委員會進行審核。

(五)結果公示

對候選單位科室先進事蹟材料掛網公示。

(六)表彰獎勵

將在 2018 年8月 18~19 日深圳市康復醫學會舉辦的深圳國際康復論壇上進行表彰。

請及時提交個人資料報名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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