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潔自律「十不准」

“十不準”是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新時期、新常態下從嚴治黨的政治要求,它遏制了黨員領導幹部的不正之風,肅清了黨風黨紀,有利於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的和諧發展。

一、不準以權謀私,以職謀私;

二、不準收受禮金、禮物、禮品;

三、不準利用職權吃、拿、卡、要;

四、不準利用公款吃、喝、玩、樂;

五、不準參與違反社會公德的一切活動;

六、不準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法公務的宴請及活動;

七、不準侵佔、私分公共財物;

八、不準利用公款到營業性的“三廳”消費及進行娛樂活動;

九、不準利用“紅、白”事收受饋贈和禮物;

十、不準擠佔、挪用公款,用於營業性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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