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逆行,行人亂扔垃圾、隨地吐痰等不文明行爲將受法律懲處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對城市環境的要求也越來越高,環境的好壞也成為評價一個城市的好壞的重要標準。到一個新城市出差旅遊,環境的好壞決定第一印象的好壞。要是一個城市到處可以看到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人車輛,亂扔垃圾、隨地吐痰的不文明行為,那這個城市不管經濟發展的有多好,都不會讓人喜歡。

近日,一則“一外賣員無證駕駛摩托車闖紅燈924次,面臨十幾萬罰款”的新聞爆紅網絡,引起網友熱議,大家對穿梭在大街小巷的那些不遵守交通規則的外賣小哥、快遞小哥十分反感。

根據河南省人大常委會近日審查批准的《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今年7月1日起,在鄭州隨地吐痰、亂扔垃圾、駕駛非機動車闖紅燈等不文明行為將會受到法律懲罰。

據瞭解,在維護公共秩序、保護環境、文明生活、文明出行、文明旅遊等方面,新規對經常發生的不文明行為進行了明確規範。如,在公共場所不得大聲喧譁,要分類投放垃圾,不得在禁止吸菸場所吸菸,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應減速禮讓行人,在適當位置停放非機動車等。

對公眾反映集中、社會關注度較高的不文明行為,新規還出臺了法治與德治相結合的治理措施。如,隨地吐痰、便溺,非機動車違章在城市快速路或高架路行駛,按規定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此外,新規還提出設立不文明行為記錄制度,有關部門依法記錄單位或個人不文明行為,必要時可以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所在單位、社區通報;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可以予以公開曝光。

闖紅燈、逆行,行人亂扔垃圾、隨地吐痰等不文明行為將受法律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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