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公事業單位被整合到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其退休人員是否也跟著變回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有什麼規定?

老五141807484


我覺得退休人員肯定不用擔心,在職人員可能還需要考慮一下未來的發展情況。不同省份對於事業單位改革的具體措施肯定有所差別,但一般就兩種方案。

第一種應該是大部分地方會實行的,就是“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對於改革前已經進入單位工作的人員,依舊是參照公務員進行管理,而改革後進入單位的人員,就按照事業單位人員進行管理,這個方案應該也是大多數人比較能夠接受的。這種情況下,已經退休的人員屬於“老人”,是不會有影響的。

第二種就是類似黑龍江的改革意見。根據《黑龍江省深化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實施意見》,行政類事業單位調整為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或併入其他相關事業單位,按照機構編制部門確定的新單位類型執行相應的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資福利制度。這種情況下,就類似“一刀切”,對於所有在職人員都按照事業單位管理制度進行管理。

但即便是這種改革方案,對於退休人員依然明確是按照參公單位人員相關規定執行。

在我國,特別是機關事業單位,領導幹部對於退休老同志的重視都是比較高的,誰都會有退休的時候,因此退休後的待遇肯定是有保障的,不管是機關事業養老保險改革還是事業單位改革,都不會影響到已經退休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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