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第三方評估 向樣板法院看齊|堅決如期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決勝仗系列評論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確定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為解決執行難樣板法院。這五家樣板法院在執行規範化、信息化、聯合信用懲戒、開展專項活動等方面存在突出亮點,值得借鑑。

為客觀準確評價“基本解決執行難”情況,體現解決執行難效果評估工作的客觀性、中立性和權威性,最高人民法院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委託中國社會科學院等四個部門,聯合13家新聞媒體、15名專家學者組成評估團體,對兩到三年“基本解決執行難”進行跟蹤評估。第三方評估機構於2017年對外發布了評估指標體系,涉及230多個具體指標,今年5月又對指標體系進行了修訂完善,在執行實際效果、當事人滿意度、社會認可度上增加了指標、加大了權重。在此次預評估過程中,第三方評估機構按照修訂後的指標體系,從規範執行、陽光執行、監督管理、執行保障、執行質效等方面,對樣板法院進行了全面評估,樣板法院在網上辦案、網絡查控、失信懲戒、網絡拍賣、指揮中心建設、綜合治理大格局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特別是深圳兩級法院和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截止到今年上半年,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法定期限內實際執結率、終本合格率和信訪辦結率均接近90%。

構建科學的第三方評估體系,形成各方共識和內外合力,是破解執行難,促進司法公正的重要一環。引入第三方對執行工作評估,既要確保第三方的獨立性,更要注重第三方的權威性。

一方面,在設置評估體系時要兼顧司法實踐和理論研究兩個方面,不能只顧短期效應,而忽視長效機制的建設;

另一方面,第三方評估的目的就是要客觀還原執行工作的基本情況,找出執行工作存在問題的癥結所在。

在評估指標的制定上要儘量做到科學合理,剔除了原有不合理的評估指標,改變了原有不合理的統計方式。同時,在評估方法上也需注重全面性和多元化,將執行工作的客觀數據和文獻分析、問卷調查、案卷評查以及訪談座談等方式結合起來,既強調客觀數據,又兼採受眾主觀感受。迎接第三方評估,全國各級法院要緊緊圍繞評估指標,進一步強化工作的針對性和目標性,不斷提升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向樣板法院看齊,向評估指標靠近。

當前,迎接第三方評估的工作還有待進一步規範。有的法院對第三方評估指標理解不到位,有的法院為完成長效機制建設的評估要求,制定出臺很多文件,但並未認真貫徹落實,有的為完成執行質效的評估要求,不是想方設法加大執行力度,而是通過限制立案、減少收案、虛假結案等方式投機取巧,嚴重背離“基本解決執行難”的目的和初衷。去年開展的第一輪執行巡查工作,對執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把脈問診,並列出問題清單向各地進行通報。今年6月份開展的第二輪巡查不僅是要發現問題,同時要幫助各地法院解決問題、克服困難。

這次巡查要求少做官樣文章,單刀直入,圍繞評估總體指標和核心指標發揮督戰、督導作用。

8月份就要正式開展第一批評估工作了,各地法院要向樣板法院看齊,既要注重評估樣板法院的長效機制建設情況,為執行工作的健康長遠發展提供製度支撐,也要注重評估執行工作中突出問題的解決情況,及時發現問題,補齊短板,嚴格對照第三方評估體系標準,凝全院之力,舉全院之功,吹響衝鋒號,不斷優化提升執行工作,迎接大考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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