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关于新疆辖区非银行支付机构备案情况的公告》,公布已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并在央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备案的23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名单,这些机构有资质在新疆辖区从事支付业务。也就是说这个支付公司的POS机在新疆落地。
23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分别为:
新疆润物网络有限公司(法人公司)
新疆一卡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法人公司)
银联商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安易联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通联支付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联通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拉卡拉支付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一分公司
上海点佰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北京畅捷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重庆市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联通支付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上海富友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中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根据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在跨地区经营业务要到属地人行进行备案,并接受当地人行管理,但是实际操作中,部分支付机构往往不按照要求备案给监管带来空白区,随着支付监管政策严格,属地人行也开始严令必须备案,此前广东人行的观点就很明确,不备案视同无证经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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