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類型總分支機構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填報要點

一、總機構不在省內、分支機構在省內的營改增試點納稅人分支機構

(一)營改增試點納稅人屬於分支機構的,且所屬總機構不在省內分支機構的,應將按預徵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銷售額、應納稅額分別填報在《申報表》主表第5欄“按簡易徵收辦法徵稅銷售額”、第21欄“簡易徵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中以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以下簡稱附列資料一)“簡易計稅方法徵稅”欄目中“預徵率 %”行。

(二)營改增試點納稅人屬於分支機構的,且所屬總機構不在省內的,分支機構應將銷售貨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按增值稅暫行條例及相關規定就地申報繳納增值稅的銷售額、銷項稅額,填報在《申報表》主表及附列資料對應欄次。

(三)營改增試點納稅人屬於分支機構的,且所屬總機構不在省內的,分支機構應將當期進項稅額填報在附列資料二對應欄次,並將需由總機構彙總的進項稅額,在第17欄“簡易計稅方法徵稅項目用”中填報轉出。

(四)營改增試點納稅人屬於分支機構的,且所屬總機構不在省內的,分支機構應按月填報《航空運輸企業傳遞單》或《鐵路運輸企業傳遞單》。

不同類型總分支機構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填報要點

二、總分機構在省內內且分支機構使用《傳遞單》的營改增試點納稅人

(一)總機構的填報

1.總機構應將按規定彙總計算的總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徵增值稅銷售額、免稅銷售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分別填報在《申報表》主表及附列資料對應欄次。

2. 總分機構使用《電信企業分支機構增值稅彙總納稅信息傳遞單》或《郵政企業分支機構增值稅彙總納稅信息傳遞單》(以下簡稱傳遞單)的總機構,總機構申報表中《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稅額抵減情況表,以下簡稱附列資料四)中“分支機構預徵繳納稅款”的“本期發生額”按申報期分支機構實際預繳稅款額填報;,“本期實際抵減稅額”按預繳額與當期總機構可用於抵減的應納稅額兩者小值填報。

3.總機構《申報表》;主表中第28欄“分次預繳稅額” “本月數”應按附列資料四中“分支機構預徵繳納稅款” “本期實際抵減稅額”填報。。

3.總分機構未使用傳遞單的,總機構《申報表》主表中第28欄“分次預繳稅額”“本月數”按分支機構預繳稅額與當期總機構可用於抵減的應納稅額兩者小值填報,不填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稅額抵減情況表,以下簡稱附列資料四)“分支機構預徵繳納稅款”的相關欄次。

(二)分支機構的填報

1.分支機構應將納入彙總範圍的實際銷售額、按預徵率計算或銷售額比例法分配的增值稅額分別填報在《申報表》主表第5欄“按簡易徵收辦法徵稅銷售額”、第21欄“簡易徵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中;實際的銷售額、銷項稅額、差額扣除額填入附列資料一 “簡易計稅方法徵稅”欄目中“預徵率 %”行第1-13列,按預徵率計算或銷售額比例法分配的增值稅額填入“預徵率 %”行第14列“扣除後的銷項稅額”。

分支機構不動產轉讓的銷售額、預繳稅額也按此填報。分支機構的免稅銷售額由總機構統一填報。

2.分支機構應將當期進項稅額填報在附列資料二對應欄次,並將需由總機構彙總的進項稅額,在第17欄“簡易計稅方法徵稅項目用”中填報轉出。

3.電信、郵政企業所屬分支機構應按月填報《電信企業分支機構增值稅彙總納稅信息傳遞單》或《郵政企業分支機構增值稅彙總納稅信息傳遞單》。

不同類型總分支機構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填報要點

三、總分機構在省內的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一)總機構的填報

1.總機構應將統一計算的總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徵增值稅銷售額、免稅銷售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分別填報在《申報表》主表及附列資料對應欄次。

2. 總機構使用傳遞單的,附列資料四中“分支機構預徵繳納稅款”的本期發生額按當期分支機構實際預繳稅款額填報;“本期實際抵減稅額”按預繳額與當期總機構可用於抵減的應納稅額兩者小值填報3.總機構《申報表》;主表中第28欄“分次預繳稅額” “本月數”應按附列資料四中“分支機構預徵繳納稅款” “本期實際抵減稅額”填報。。

3.總分機構未使用傳遞單的,總機構《申報表》主表中第28欄“分次預繳稅額”“本月數”按分支機構預繳稅額與當期總機構可用於抵減的應納稅額兩者小值填報,不再將分支機構預繳稅額從主表的第11欄“銷項稅額”“本月數”中扣減或從附列資料一的相關“銷項(應納)稅額”列中扣減。

總機構《申報表》主表中第28欄“分次預繳稅額” “本月數”應按附列資料四中“分支機構預徵繳納稅款” “本期實際抵減稅額”填報。

(二)分支機構的填報

1.分支機構應將按預徵率(額)計算的增值稅額或分配的增值稅額填報在《申報表》主表第11欄“銷項稅額”,實際銷售額及對應銷項稅額據實填列在《申報表》主表及附列資料一其他相關欄次。

2.分支機構應將當期進項稅額填報在附列資料二對應欄次,並將需由總機構彙總的進項稅額,在第17欄“簡易計稅方法徵稅項目用”中填報轉出。

3.電力企業分支機構應按月填報《電力企業增值稅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傳遞單》。

不同類型總分支機構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填報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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