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學女教授「管閒事」,委員工作室成社區溫情港灣

刑法学女教授“管闲事”,委员工作室成社区温情港湾

“自從當了政協委員後,‘閒事’也管得更多了。”孫喜峰開玩笑似地說。在她看來,無論是紅綠燈設置問題,還是下水道問題,只要是民生所及,都是政協委員關心之處。

孫喜峰是長沙學院法學院教授,2006年擔任長沙市開福區政協委員以來的十餘年間,她利用專業知識,依託在社區的委員工作室,接待群眾法律諮詢、矛盾調解,妥善解決了一批涉及家庭暴力、徵地拆遷等比較突出的矛盾和問題。

小小的委員工作室,成為社區裡的溫情港灣……

專注刑法的女教授

53歲的孫喜峰,齊耳短髮,走路帶風。無論走到哪兒,手上總提著兩個包——一個手提包裝日常用品,一個電腦包用於工作。

“女律師都這樣。”她笑著直言。

孫喜峰出生於黃山腳下,祖籍安徽省黟縣,自小跟著奶奶爺爺長大。因父親一直在長沙工作,18歲時轉學來到長沙。

1987年從長沙大學(長沙學院前身)法律系畢業後,孫喜峰留校任教,成為一名法學教師。

孫喜峰的學生常常說,“司法考試裡考得最好的,總是孫老師教的刑法學。”這讓對學生嚴格要求的孫喜峰很是欣慰。

孫老師的嚴厲,首先體現在對學生課堂紀律的要求上。“學生上課坐要有坐相,站要有站相。尤其做律師,或者是從事公檢法工作,專業上要過硬,背更要挺直。”孫喜峰說,這是對待自己專業的態度和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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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來,孫喜峰主持並完成多項省部級科研課題。她參與編寫的2部法學教材,被定為國家級、省級教材,並出版了2部專著,在國家級、省級刊物上發表法學專業論文近20篇。

“刑法教學與研究,是我的本職工作。自己這份責任田,要堅守好要種好。”孫喜峰說。

1993年,孫喜峰加入民建。2011年,她參與完成了民建湖南省委《湖南省經濟發展法治環境調研》課題報告,報送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這一報告獲2011年長沙市第十三屆社科優秀成果獎。

去年,孫喜峰還被評為長沙市第十五屆社科先進工作者。

“做事有原則,敢於說真話。”既是朋友、又同為校友的開福區政協委員、省婦聯原副巡視員湯萌如此評價孫喜峰。

湯萌還記得,有一年一位從事養殖的農戶,在遭受當地幹部的毆打後,將幹部告至法庭,卻敗訴而歸。這位農戶飽受不公平遭遇後,聽說孫喜峰為人正直,輾轉找到她,請她為自己申訴。孫喜峰多次前往該鄉瞭解情況,反覆調查取證,奔波法院,最終保護了其合法權益。

在調查取證的過程中,孫喜峰舉步維艱。

“案子難度比較大,但侵害群眾權益,錯了就是錯了!”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孫喜峰曾向湯萌這樣說。

“這個案例由於比較敏感,所以來自外部的壓力很大。”湯萌對此印象深刻。最後孫喜峰將案件真實情況反映給相關部門,有關違法違規人員也受到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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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百姓找得到我”

如何結合自己的專長,服務群眾?孫喜峰有自己的想法和做法。

在開展民建省委的《湖南省經濟發展法治環境調研》課題時,孫喜峰發現一些人的法治觀念比較薄弱。於是,她開啟了“普法模式”。

“既然是開福區的政協委員,我就要把整個開福區的社區都做一遍普法教育講演。”孫喜峰笑言,為了這一遍,她跑了好幾年。

2013年11月底,在開福區政協和清水塘街道的支持下,由孫喜峰等5位區政協法制提案委的委員,組成了全省第一家政協委員法律工作站。

“在開福區政協法律工作站,我結合清水塘街道從事反家暴工作的鑫晨公益,打造了自己的委員工作室,讓百姓找得到我。”如此,位於開福區清水塘街道四季花城社區公共服務中心的第一家孫喜峰委員工作室,就這樣誕生了。

這家工作室主要開展婦女維權、家庭暴力調解等方面的工作。面對前來求助的遭受侵害的婦女,孫喜峰總是一邊做心理干預,一邊耐心給予她們專業的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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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家暴,不要怕,但首先要注意自己的安全,該躲就躲。”孫喜峰會先安撫恐慌的求助者,再提醒她們報案維權,給予法律諮詢意見。

如今,在開福區政協的支持下,孫喜峰已先後成立4個法律服務工作室,為開福區及全市社區群眾提供法律援助服務,義務提供法律諮詢、宣講法律知識,調解多起涉及拆遷、股權等糾紛。

自2015年起,連續3年,孫喜峰法律工作室被評為開福區政協優秀工作室。

結合工作實際,孫喜峰還撰寫了關於儘快制定我國家事審判程序法方面的提案,以及有關刑釋人員社保問題等的社情民意,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並多次被評為開福區優秀政協委員。

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務

作為法學教授,孫喜峰對青少年刑事司法保護方面的刑法學研究也傾注大量心血,撰寫了多部青少年犯罪預防、少年司法制度建立等專著。

正因為如此,在團省委和開福區富雅坪社區“青年之聲”平臺邀請孫喜峰開設青少年法律服務工作室,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務支持時,她一口答應。

“以前學校門口經常出現學生以大欺小搶東西等欺凌事件,量刑特別重。”孫喜峰感慨,這些問題少年如果被認定為“搶劫罪”,往往會被判處十年甚至以上的有期徒刑,長期監管生活後,重獲自由的他們很難適應社會。

去年,開福區法律援助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員找到孫喜峰青少年法律服務工作室,請孫喜峰做16歲的李強(化名)的代理人。

在一家修車行打工的李強,未經車主同意,將一臺價值4萬元的工具車,開回了老家。誰料工具車開到村口就壞了,李強就將車停在村口,直接回了家。公安部門通過調取監控,很快就找到了李強,他還在家睡覺,渾然不知自己已經觸犯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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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喜峰接手此案時,李強涉嫌盜竊罪一案,即將移送檢察院。

“他就是想向村民炫耀自己有車,才盜取了工具車。”孫喜峰一番仔細詢問,瞭解清楚李強的情況後,立即在李強一案被移送檢察院前,為他辦理了取保候審,並馬上撰寫了法律意見,希望檢察院作不起訴處理。

為此,孫喜峰多次走訪檢察院,與檢察官進行溝通,終於為李強申請了一次與檢察官當面交流表態的機會,爭取不起訴。孫喜峰說,“當時就想要救他。”

那次見面,讓孫喜峰卯足了勁,也感慨萬千。

“儘管已經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但與檢察官見面前,李強仍與父親起了一些爭執,認錯態度並不誠懇。”孫喜峰至今記得李強努起嘴,一臉不屑的神情。

“我和檢察官不是你的親屬,但你也像我們的子女一般年紀,我們都希望年輕人要敢於認識和承認錯誤。”孫喜峰循循善誘,將事件的性質和後果向李強說明:擅自開走的工具車,價值4萬元,數額巨大;如果定罪,就將面臨3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後,因李強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並且認錯態度良好,檢察院決定不起訴。

“李強的犯罪動機是炫耀,而非故意盜竊,或者用於自己高消費。李強不懂法從而觸犯法律法規,但刑事案件中也要有情有理,這樣才能起到懲治與教育並重的目的。”孫喜峰說。

END

文|湘聲報記者 肖君臻

美編|李麗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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